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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于我

前年我回到北京以后,从斯诺的遗作里看到,鲁迅同他谈到中国的文学时也曾奖誉过我。去年到中国访问的美国友人伊罗生先生给了我一本在美国出版的英译中国短篇小说集《草鞋脚》,这是一九三四年鲁迅与茅盾同志一同编选交他出版的,里面选择了我的《莎非女士的日记》和《水》两篇小说。鲁迅在《〈草鞋脚〉小引》中写道:“……这一本书,便是十五年来的,‘文学革命’以后的短篇小说的选集。……它恰如压在大石下面的植物一般,虽然并不繁荣,它却在曲曲折折地生长。……”(《且介亭杂文》)鲁迅先生给过我的种种鼓励和关心,我只愿深深地珍藏在自己心里。经常用来鼓励自己而不愿宣扬,我崇敬他,爱他。我常用他的一句话告诫自己“文人的遭殃,不在身前的被攻击和被冷落,一瞑之后,言行两亡,于是无聊之徒,谬托知己,是非蜂起,既以自炫,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的沽名获利之具,这倒是值得悲哀的。”(《且介亭杂文·忆韦素园君》)我不愿讲死无对证的话,更不愿借鲁迅以抬高自己,因此我一直沉默着,拒绝过许多编辑同志的约稿。

我被捕以后,鲁迅在著作中和与人书信来往中几次提到过我,感谢一位热心同志替我搜录,现摘抄几则在这里:

《伪自由书》后记:[一九三三年]五月十四日午后一时,还有了丁玲和潘梓年的失踪的事。

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致王志之信:丁事的抗议,是不中用的,当局哪里会分心于抗议。现在她的生死还不详。其实,在上海,失踪的人是常有的,只因为无名,所以无人提起。杨杏佛也是热心救丁的人之一,但竟遭了暗杀,……(书信集三八四页)

一九三三年六月三十日《我的种痘》:……整整的五十年,从地球年龄来计算,真是微乎其微,然而从人类历史上说,却已经是半世纪,柔石丁玲他们,就活不到这么久。(《集外集拾遗补编》)

一九三三年八月一日致科学新闻社信:至于丁玲,毫无消息,据我看来,是已经被害的了,而有些刊物还造许多关于她的谣言,真是畜生之不如也。(书信集一○五七页)

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一日致曹聚仁信:旧诗一首,不知可登《涛声》否?(书信集第四○八页)(诗即《悼丁君》,载同年九月三十日《涛声》二卷三十八期)

一九三四年九月四日致王志之信:丁君确健在,但此后大约未必再有文章,或再有先前那样的文章,因为这是健在的代价。(书信集第六二二页)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致萧军萧红信:蓬子转向;丁玲还活着,政府在养她。(书信集第六六○页)

我被捕以后,社会上有各种传言,也有许多谣言,国民党御用造谣专门反共的报纸《社会新闻》以及《商报》,还有许多我不可能看到的报刊杂志都刊载了很多。我真感谢鲁迅并没有因为这一些谣言或传说而对我有所谴责。但到后来,一九五七年以后,直到粉碎“四人帮”以后的最初年代,还有个别同志对于前面摘录的鲁迅的文字,作些不符合事实的注释,或说我曾在南京自首,或说我变节等等。这种言论在书籍报刊上发表,有些至今仍在流传,引起了很多读者的关心和询问,现在我毋须逐条更正或向他们作什么解释。我能够理解这些同志为什么这样贬责我,他们不了解情况。他们不是造谣者,也不是存心打击我,他们在那样写的时候,心里也未必就那样相信。这样的事,经历了几十年的斗争的人,特别是在十年动乱中横遭诬陷迫害的广大干部、群众,完全会一清二楚的。

最近翻阅《我心中的鲁迅》一书,在第二二三页上有一段一九七九年六月萧军对鲁迅给他一信的解释:

关于丁玲,鲁迅先生信中只是说:“丁玲还活着,政府在养她。”并没有片言只字有责于她的“不死”,或责成她应该去“坐牢”。因为鲁迅先生明白这是国民党一种更阴险的手法。因为国民党如果当时杀了丁玲或送进监牢,这会造成全国以至世界人民普遍的舆论责难,甚至引起不利于他们的后果,因此才采取了这不杀、不关、不放……险恶的所谓“绵中裹铁”的卑鄙办法,以期引起人民对丁玲的疑心,对国民党“宽宏大量”寄以幻想!但有些头脑糊涂的人,或别有用心的人……竟说“政府在养她”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对于丁玲的一种“责备”!这纯属是一种无知或恶意的诬枉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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