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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圣贤经典——仁-第五章 仁者无敌:职场纵横的仁性法则

老板与员工的关系是交易关系,员工是商品的持有者,属于卖方。老板是消费者,属于买方。因此,当然是由员工先提供商品,再要求老板付款。拿出一个上等货色的商品,才能要求昂贵的价格。否则,如果拿出的是一个残次品,却要求按上等货色的商品价格付款,不是太过分了吗?所以说“拿一分钱,干一分钱的活”,是搞反了交易规则,而持有这种观念的人,就很难有什么作为的。

一个懂得“敬其事而后其食”的人,胸怀宽广,能够不计较一时的得失,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加薪和升职也自然会到来,甚至会成为老板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

“敬其事而后其食”的员工最受用人单位欢迎,一般无须担心待遇问题,更不用担心失业。这样的员工通常是以下三种人:

1. 把团队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的人。

这种人把公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做,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因而非常受领导的喜爱和信赖,他们的利益也自然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2. 能够主动为老板解决难题的人。

这种人经常能创造他人难以创造的价值,让老板非常放心、省心,因此老板总是优先提拔他,委他以重任。

3. 临危不乱,遇到大事敢于担当的人。

这种人在关键时刻敢于承担重任,能够把个人的利益置之度外,一心一意完成使命。这种人有杰出的人格魅力,能够得到领导的信任、下属的拥戴,因此地位难以动摇。

总之,“敬其事而后其食”,先做好本职工作,再谈待遇也不晚。即便你的业绩被领导无视,你努力工作所锻炼出来的工作能力也是别人所带不走的,它早晚都会为你带来丰厚的回报。

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离娄上》

译文:孟子说:“像从前离娄那样精明的眼睛,公输般那样的巧匠,如果不使用圆规、曲尺等工具,就不能制成圆形与方正的器具。”

国学链接:离娄和公输般

离娄,上古时代,黄帝身边一个视力很好的人,有一次黄帝丢了颗红色的珠子,让离娄帮他寻找,不久就找到了。史书上说,离娄的视力能够看清百步之外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

公输般,也就是后世传说为土木工匠祖师爷的鲁班,春秋末期鲁国人,出身于世代工匠的家庭,从小就跟随家里人参加过许多土木建筑工程劳动,逐渐掌握了生产劳动的技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鲁班是我国古代一位出色的发明家,两千多年以来,他的名字和有关他的故事,一直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流传。

诸子之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句俗语,常强调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做法,否则无法成功。它本来来自木匠术语,“规”指的是圆规,木工干活会碰到打制圆窗、圆门、圆桌、圆凳等工作,古代工匠就已知道用“规”画圆;“矩”也是木工用具,指曲尺。

现在,这俗语已不再是木工专用,而变成了人们泛指任何事情若无一定规则,便会出错的告诫用语了。“规”和“矩”合并成一个新词,“规矩”可解作一定的法则、标准、规范或习惯。“方圆”不再指方形圆形东西,而指特定事物了。

我国古代先哲们早已充分认识到规矩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韩非子·解老》中有这样的言论:“万物莫不有规矩。”司马迁在《史记·礼书》中也说:“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晋初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在《大人先生传》写道:“动静有节,趋步商羽,进退周旋,咸有规矩。”

延伸思辨:强调规矩绝非墨守成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的是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企事业单位不可一日无章程和准则,每个人的言行举止都受到一定约束,人不可能随心所欲做任何想做之事,否则就会影响国家、社会、企业的正常运行秩序。然而完全循规蹈矩,毫无创新精神,一味墨守成规同样不是可取之道。

强调规矩,并不等于墨守成规。倘若一个人安于平庸,甘于落后,画地为牢而不自知,那么他将失去向上的动力,失去开创美好明天的创造力,等待他的结果只有被淘汰,企业也一样。甚至可以这么说,创新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