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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圣贤经典——信-第三章

宋朝人袁采在《袁氏世范》中训诫:“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谓之信也。”对别人承诺的事,一丝一毫都不能少,与人有约期,一时一刻也不能改变,这就是信。只有做到了“信”,才能得到朋友的认可与信赖。

有这样一个寓言故事:狐狸为了躲避猎人,便请求一位伐木人把它藏起来,伐木人就叫狐狸到他的茅屋里去躲着。过了不久,猎人赶到了,问伐木人看见狐狸从这里经过没有,伐木人一面嘴里说没有,一面打手势,暗示狐狸藏在什么地方。但是,猎人没有注意到他的手势,却相信了他的话。狐狸见猎人走了,便从茅屋里出来,不打招呼就要走。伐木人责备狐狸,说自己帮狐狸保全了性命,而狐狸却一点谢意都不表示。狐狸回答说:“假如你的手势和你的语言是一致的,我就该感谢你了。”

答应过别人的事就应该做到,尤其是承诺过朋友的事,不能说一套做一套,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否则会伤害彼此之间的友谊,丧失朋友对自己的信任。

子夏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孟子也说:“朋友有信。”中华民族是非常重视“信”的。信者,诚也,人言不欺为信。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子的学生曾参说:“吾日三省吾身。”其三省之一便是“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可见,言而有信是人际交往中必备的要素,如果一个人言而无信,那么他的身边必定没有真心相待的朋友。

在春秋时代,鲁国有一个大臣叫孟武伯,他最大的毛病是说话不算数。

有一天,鲁哀公举行宴会招待群臣,孟武伯参加了。在宴席上,孟武伯不喜欢另一位大臣郑重,便故意问他:“先生怎么越来越胖了?”

郑重听见了,说:“我常常吃掉自己的诺言,当然会胖起来呀!”

这就是成语“食言而肥”的来历。老子说:“轻诺必寡信。”信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也是与他人交往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如果轻易食言,怎么能得到他人的信任呢?更别提交到以诚相待的朋友了。

在现代社会,言出必践的朋友似乎越来越少了。有些人觉得和朋友已经那么熟了,一次两次的失信没关系,朋友不会在意的。你这样想,那么我也这样想,于是在与朋友相处时不再有道德感的约束,友谊也不再那么神圣和庄重。这是一个与传统文化大相径庭的有趣现象,中国人“守信”本来主要是对朋友的原则,而现在反而在朋友这个领域被疏忽了。

经常有人说,我们的社会在许多方面产生了信用缺失的现象。在信用缺失的社会,交易成本高,效率低。所谓信用缺失,讲的是普遍信用的缺失,做个说话算话的好朋友,在理论上讲,就是建立一种人际信用,如果朋友之间的人际信用程度降低,人与人之间的普遍信用又如何建立呢?

所以我们应该做到:答应过朋友的事,则要件件落实,不开空头支票。只有这样,朋友间的友谊才会牢固长久。当然,我们在向朋友承诺之前要正确估计和认识自己,对于没有把握的事就不要轻易许诺。

5.做一个值得朋友托付的人

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论语·泰伯》

译文:曾子说:“可以把年幼的君主托付给他,可以把国家的政权托付给他,面临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而不动摇屈服。这样的人是君子吗?是君子啊!”

国学链接:何谓“孤”

孤:死去父亲的小孩叫孤,六尺指15岁以下,古人以七尺指成年。托孤就是指受君主临终前的嘱托辅佐幼君。

诸子之言: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诚信,是天下行为准则的关键。只有诚信的人才能临大节而不可夺,才可以托之以六尺之孤,寄之以百里之命。可见,一个人要想获得他人的信赖首先必须做到诚信。元朝人高则诚在《琵琶记·南蒲嘱别》中也说过:“受人之托,必当终人之事。”意思是:当别人认可我们的信誉,委托我们以重任时,就要谨守诚信,把事情办好,不负所托。

延伸思辨:不负所托也要量力而为

既然接受了朋友的托付,就不要让朋友失望,对朋友委托的事情要尽心尽力地去做好。认真负责地办好朋友托付的事情,既体现了对朋友的重视,也体现了对自己人格的一种尊重。所以我们要力争成为值得朋友托付以大事的那个人,而不是令朋友一想起就摇头的人。

当然,美国前总统华盛顿曾说过:“一定要信守诺言,但不要去做力所不及的事情。”他告诫人们,因承担一些力所不及的事情或为哗众取宠而轻易向别人许诺,结果却使自己不能如约履行,那是很容易失去信用的。

精彩典故:

赵氏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