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少年百科 - 电子书 - 正文*

下册/尾声/第二部分

既然从世界被创造出来的那时起,大家都知道自相残杀从肉体上和精神上都是愚蠢的恶劣的行为,那为什么千百万人还要这么做呢?

因为,这是如此不可避免地被需要,这是人们在执行自然的动物学法则,就像蜜蜂到了秋天会自相残杀,按照这条法则雄性动物都会这么做一样。对于这个可怕的问题,不可能会有另外的回答。

这个真理不仅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每个人与生俱来就明白,每个人无法确信自己任何时刻做出任何行为都是自由的,如果有另一种感觉和意识能够使之相信,那么它再也无须证明了。

从总体上考察历史,我们无疑相信各种事件索遵循的永恒规律的存在,而从个人的角度看,我们就会得出相反的认识。

杀人者拿破仑命令过涅曼河,您和我,在提出执行命令的请求时举起手,又把手放下,我们每个人都毫无疑义地相信,每一个行为有着合理的原因,也符合我们的愿望,这样做或者那样做都取决于我们自己。我们珍视这种固有的信念,并传播自己实施所有行为时的自由意识,尽管历史的论证和犯罪的统计使我们相信别人的行为不由自主。

矛盾似乎无法解决:我在做出某个行为的时候深信这是出于我个人的意愿;从这个行为参与人类共同生活(在它的历史意义层面)的意义上进行考察时,我深信这个行为是预先注定的和无法避免的。那么,错误究竟在哪里呢?

心理学观察到了人的一种能力,即人在回顾往事时能够瞬间作出与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相符合的自由推理(关于这一点,我打算再另外的地方详谈),这就证明了人在进行某一系列的行为时自由这一假设是错误的。但同样的心理学观察又证明了有另一类行为,在这一类行为中,自由意识不是回忆性的,而是瞬间的无疑的存在。不管唯物主义者说什么,只要某个行为只牵涉我一个人,我无疑可以实施或者克制。现在我无疑是按照自己的意志举起手或者放下手,现在我可以停止写字,现在您可以停止阅读,现在我无疑是按自己的意志跨越了所有障碍神游美洲或者思考任何的数学问题。我可以在空中举起手再使劲地放下手以体验自由。我这样做了。但我身边站着一个孩子,我把手举过他的头顶,想使劲地把手朝着孩子放下去,我不能这么做;一只狗扑向孩子,我不能不举起手来把狗轰走。在前线,我不能不跟着军团运动;在战争中,我不能不和自己的军团一起进攻,当我周围所有的人都逃跑时,我也不能不逃跑。在法庭上,作为被告的辩护人我不能不说话,或者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当某个物体朝着我砸过来时,我的眼睛不能不眨一下。

总之,存在两种行为。一类以我的意志为转移,另一类则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这种矛盾的产生错误的出现,只是因为自由意识只与我、我最抽象的存在有关,并合理地伴随每一个行为,而我错误地拿它来解释我与别人一起实施的行为,要知道这些行为取决于别人和我的共同意愿。要确定自由和依赖性的界限是非常困难的,这是心理学重要的和唯一的任务;但是,当考察我们最大的自由和最大的依赖性表现所需的条件的时候,就不能不看到,我们的活动与别人的活动之间的关系越是抽象因而越是宽松时,它就越是自由;反之,我们的活动与别人的活动之间的关系越是具体因而越是紧密时,它就越是不自由。

与别人最强大、最紧密、最沉重、最经常的联系就是支配别人所谓的权力,它真正的意义只在于对别人最大的依赖性。

不知道这么看是不是错了,但我在写作过程中完全相信是这样的,自然,我在描写一八零七年的历史事件时,尤其在描写最突出地表现出命定法则的一八一二年的历史事件[1259]时,没有把觉得是自己支配事件的那些人的活动写得多么有意义,他们其实比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少地参与自由的人类活动。我对他们的活动感兴趣,只是因为这些能形象地诠释我深信的支配历史的命定法则,并且能说明一条心理学的规律,在这样一条规律中,做出最不自由行为的人回顾往事时能想象出一系列旨在证明他自由的结论。

2007.12.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