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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故事-光武中兴

东汉光武帝刘秀获得了农民战争的胜利果实。他称帝后,从建武元年(25年)至建武十二年,用了十年多的时间,扑灭各地的农民起义军,用政治招降与武力攻伐两手,翦除了东海的董宪、睢阳的刘永、琅竦恼挪健⒒茨系睦钕堋⒑游鞯鸟既凇⒂嫜舻呐沓琛⒙鞯内笙、蜀地的公孙述等割据政权,基本上实现了全国统一。

从绿林、赤眉起义起,大规模战争历时二十年,人口锐减,土地荒芜,经济凋敝,社会动乱。光武帝面临十分严峻的国势。为了摆脱困境,他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经济、巩固统治的措施。

光武帝是刘邦的远世子孙。他建立东汉王朝后,就以中兴汉室为名,下令废除王莽制定的一切制度和苛政繁法,恢复西汉的基本制度,并和西汉初期统治者一样,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缓和社会矛盾。建武二年(26年),光武帝下令减轻刑法,并规定凡因生活所迫鬻妻卖子者,允许他们回归父母、亲人身边。建武六年(30年),他又下令将田租从征收十分之一,减轻为征收三十分之一,恢复西汉时期的赋税制度。建武十七年(42年),光武帝下令废除边郡盗谷五十斛处死的法令,以防止酷吏借机妄杀。光武帝曾说:“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他实行的缓和政策,巩固了统治地位,也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

王莽时农民起义军到达的地方,奴婢参加起义,地主受到惩处,农民有荒地可垦,土地和奴婢问题得到了部分解决。赤眉军虽然屡战屡胜,但兵士们却日夜愁泣,他们要求回家种地。光武帝在农民战争时期部分解决奴婢与土地问题的基础上,着手解决奴婢与土地这两个最根本的问题。

奴婢问题是西汉中后期的严重社会问题之一,王莽时期更加尖锐。建武二年(26年),战争正在进行,光武帝便下诏书,令民间释放奴婢。建武二年至建武十四年,光武帝六次下令解放奴婢。他诏令各地:凡属王莽时被没为奴婢的,青、徐、凉、益等割据政权下被略卖为奴的,或因饥乱被迫卖身为奴而要求离去的,一律免为庶人。主人如果违抗命令拘执奴婢不放,按西汉时的“卖人法”和“略人法”治罪。建武十一年(35年),光武帝又三次下令禁止虐待残害奴婢,规定杀奴婢的不得减罪;炙灼奴婢的按法律治罪,免被炙灼的奴婢为庶人;废除奴婢射伤人处死刑的法律。建武三年(27年)、建武七年(31年)光武帝连续下令释放死罪以下囚徒,而且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将罪犯罚作奴隶。

从建武二十九年(53年)至章帝建初四年(79年),朝廷前后十次发给鳏寡孤独及不能生活的贫民粟三斛或五六斛,约平均三年发一次救济粮,意在减少贫民卖身为奴婢。

在解决土地问题上,因为涉及大地主、大豪强的根本利益,光武帝不可能提出有效的办法,虽然颁布了法令,但执行也不彻底,原因是东汉王朝的统治支柱就是这些大地主、大豪强。建武十五年(39年),光武帝下令度田和检查户口,命令各州郡清丈田地数量,核实户口、年龄。那些郡县官吏也多是豪强地主,在度田过程中,他们都不愿如实呈报田亩和户口数,大量隐瞒作弊。对于在朝廷的大官僚和皇亲国戚的田地和依附人口,州郡官更不敢如实清查。地方官吏由于受贿或害怕得罪大官僚,常常把地主豪强的租税负担转嫁到农民身上,而且把农民的房舍、院落等也作为田地丈量登记。“百姓嗟怨,遮道号呼”。刘秀了解到度田中的舞弊情况后,处死大司徒欧阳歙、河南尹张布案骺厥余人,加紧度田。这更加激起了豪强地主的反抗。那些拥有武装的“大姓、兵长”公开进行武装暴乱,许多度田中受害的农民也参加他们的反抗斗争。武装暴乱四处并起,进攻官府,诛杀长吏,东汉王朝的统治受到很大威胁。刘秀采取镇压与分化相结合的办法,将反抗平息下去。此后,度田政策名义上在继续实行,实际上不了了之。

东汉王朝建立后,财政十分困难,光武帝决心精兵简政。他问计于太傅卓茂。刘秀说:“朕观当今天下,户口减少,而官府多,置官多,民不堪负担。因此,朕欲减省官员,裁并官府,足下之意如何?”卓茂回答道:“前汉高祖在秦末大乱中兴起,不及建立法度,凡事多依秦制。武帝时不断扩大官府官员,费用甚大,民用匮乏。陛下欲减少官员和机关,卑职以为甚是得当。”刘秀此后不断地裁减冗官,有时两县并作一县,两郡并作一郡,每年的办公费用节省数以亿计。建武六年(30年),刘秀下令裁并了四百多个县,占当时全国县数的三分之一,裁减官吏更多,只保留了原来的十分之一。建武七年二月,刘秀又下令取消郡国都尉一职,大量复员军队,取消地方军,“罢轻车、骑士、材官(步兵)、楼船士(水兵)及军假吏,令返复民伍”,大批劳力回到农业生产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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