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作文:文学阅读指导

我的初恋(3)


北师大附小6(1) 零点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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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包括人名,因为我很懒,也不想去起美丽的名字.一直不想去写自己的故事的原因是不想自己去回忆
前言: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包括人名,因为我很懒,也不想去起美丽的名字.一直不想去写自己的故事的原因是不想自己去回忆,并不是我的回忆会让自己不快乐,而是那许多的快乐夹杂的酸涩,让人会走不出往事,AMY写信说希望读我自己的故事,知道自己在网上刻意的回避,写着足球和诸多无厘头的东西,只是给自己一个理由,一个逃避的理由.自己也不知道能坚持写多久,乘自己还有勇气的时候写下第一篇,在异国他乡的日子,我慢慢的远离自己原来的生活轨迹,但是在孤寂有雨的日子里,我还是会怀念所有的在校园里度过的美丽的和伤感的日子,因为那些日子刻在我们的生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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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执迷不悔  
    
  我看到冷冷在台上手里握着话筒,原来很有味道的盘发剪成了齐耳的短发,唯一不变的是那永远遮住半边脸的刘海,曾经给我们那么多神秘的感觉,说不出的一种颓废的气质,虽然其实很大原因可能是她的脸型比较圆的缘故.虽然是她的毕业演出,但是她只穿了一件很简单的宽大的衣服,应该是裙子吧,但是她的身材不好,而且有点O型腿,所以不会是紧身的短裙的.  
    
  那个炎热的夏季,她老是穿一件哲的深兰的大T恤,186的哲的衣服穿在156的她的身上,怪怪的,被牮评为有味道,是的,如同她周围的所有的怪异,她怪异的有味道,不是美丽的味道,而是说不出的感觉.楠说是一种残花败柳的感觉,说那句话的时候哲和我们读大一,冷冷大二,我们一群小女孩就如同巫婆一样看透了某种可能叫做命运的东西,是女人的直觉,情敌的妒意?如果有细心的人记住这个细节,因为这一段会有个很惨又很让人感怀的故事.  
    
  冷冷就这样站在台上,她说这首歌献给所有爱过我的和我爱过的人,哲拿着相机给她照照片,一种失落吞噬我的心,竟然不是因为哲,而是因为冷冷要走了!记得认识冷冷是新生文艺会演的时候,走进会议室的我看到哲和一个女生坐在桌子旁讨论节目,其实主要是聊闲天,我的心就一沉,前面说过她决不是个美丽的女子,但是我就是有种自己都不明白的预感.我试图加入她们的谈话,很冒失的问: “你是那个专业的啊?” “国贸”,她用含笑的眼睛看着我答.啊?不会吧,你是我们专业的,我怎么不认识你啊?他们两个同时笑起来,笑的我一下就感到自己的青涩和没有社会经验的稚嫩.现在我还能看到那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阳光照进来,16岁的我站在那里,无奈而又茫然的,我不知道我以后会和这两个人纠缠不清很多年,会流很多泪,经受很多诱惑!  
    
  伴奏缓缓的响起,是王菲的执迷不悔,过去很多年了,我还是记得她唱那首歌的样子,也经常不自觉的在卡拉OK点那首歌, “这一次我执著面对,任性的沉醉,我并不在乎我是错还是对!”一霎那我觉得那首歌是为她为哲为我们,为了此时此刻而写的,没有任何音乐可以代替这一曲,这一首执迷不悔~~而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她的存在彻底的改变了我的生活,我的16岁的花季梦,我的初恋,而且我永远都不可能以任何方式去找回那些东西,但是天知道那一刻我爱她,她在台上那么的光彩照人,那么美的声音,我终于找到了我花了三年时间没有找到的东西,她是独特的,在那一刻,虽然步入社会的她可能会永远不再光彩照人,那种憾人的东西如同人死之前的回光返照,真的,因为这一刻永不会再来.在我和AMY一次次的唱那首执迷不悔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她,想起哲,想起那追不回的似水年华!  
    
    
 
    
  二.哲这个人  
  哲这个人是地道的北京人,虽然他实际上是石家庄人,但是他的为人处世是那么的 “北京化”,具体参见后文.他在北京有个关系很暧昧的女生,那个女孩子的老爸是**部的副部长,因此常有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XX部”的牛皮纸信封写着哲的名字躺在收发室的信箱里,真不知道那个女孩只是随手捡个信封用还是有一点点炫耀的味道?不敢臆测. 哲早在进校大约三周的时候就对我说: "我要竞选学生会主席,一定要,支持我吧.” 我不明白 “为什么?” “因为我哥哥是学生会主席,我也会是的.”当然现在觉得很傻,但是他是我认识的男生里第一个有如此强烈的权利意识的.  
    
  他长的应该算是玉树临风吧,高高瘦瘦白白的,在我们毕业前的冬天因为冷冷已经毕业了,我们两个老是在一起看电影,吃饭,压马路,牮很不满的说: "你在填补别人的感情空白.” 其实不是那样的(我心虚的说) ,哲会告诉我冷冷的情况,他把冷冷的琴寄去了海南,在毕业前的那个夏天,冷冷在设在男生宿舍的会议室里练琴,是那种古琴,很多男生被折磨的无法睡午觉,恨的咬牙切齿.冷冷就是那么怪,邮费足够在那里买一架新的了.而我因为冷冷毕业时候的回光返照爱上了她, 坚决的把我和哲的关系定位在红颜知己的位置上. 当时我还在电视台做校园节目的主持人,并且有一档自己的人物聚焦节目,自己兼做编辑的.在一个冬日的早晨,电视台的新分来的留长发的小酷哥, 看到我和哲一大早两个人哈着白白的冷气走在校园的俑路上,竟然感慨说: “这个男生真的很有气质,很帅,很配你.”当时是早晨6点半,我不记得我们在干什么,只记得哲说我穿的桔色的毛衣很漂亮,然后说: “中午你有四节课吧,我等你吃饭.”  
    
  哲是国家跳高一级运动员,但是他浑身上下实在看不出有什么运动细胞.他最喜欢对我说的一句话是: “我已经四天没洗脸了.” 是不是很变态? 而且他老是生病,老是抱怨南方的气候,我认为他是以此博得MM们的同情心,他们班有8个女生,据说都暗恋过他,她们会帮他抄笔记,做作业,说起来我都觉得心酸,女生在感情问题上真的很被动,喜欢一个人,却羞于主动表明,只希望为他作些事,让他注意到自己,再被吸引进而爱上自己,殊不知这一羞涩就往往只能眼睁睁看自己所爱的人牵起了别人的小手.  
    
  总之,哲大学四年一定捕获了诸多少女的芳心,最夸张的是一个叫小红的MM,在上过哲的计算机辅导课后, 顿时爱上了他,一会儿给他买衣服,一会儿要买手机的,想用金钱攻势攻克感情问题,哲很苦恼,担心小红MM一时想不开,拿把刀来毁他的容或者割他的耳朵,但是他还是把小红MM送的花都送到我们寝室,我对他说: "你不要转嫁矛盾,我可不想成为替死鬼,替你挡小红MM的一刀.我又不是你女朋友,她误会了,我不是死的很惨?” 他说: "你看,我说别人是我女朋友,她也不会信,你那么漂亮家里又有钱,她自惭形秽,说不定就不追我了.”  
    
  这就是对哲的描写了,因为这个人在我心里的轮廓已经变得太模糊了,可能我从来没有了解过他, 也可能我了解他的层面太多,不能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他了,只能感受他,他和冷冷一样很独特,至少曾经给我独特的感觉.  
    
    
  温哥华雨后故事(三):从军记  
    
  三. “英雄本色”  
  认识哲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去系办公室找辅导员,当时我们入学才一天,我虽然年龄最小却成了我们班的女生班长,就在系办公室的门口我看到了哲......  
    
  他穿着德国队的队服,白色胸前带红黑黄条的T恤配短裤,我就那么一下子被抓住,或者说被 "套牢”了.我到现在也不明白是因为我爱那种运动装衬托下的哲的英姿飒爽, 那个性里的18岁男孩的本色; 还是因为我的足球情愫在作怪 (我最爱的球队不是德国), 总之, 我如果重新回到当初, 再遇到当时的哲, 我还是会再"死"一次. 所以我对他的一见钟情不是一个偶然事件, 而是必然的发生了,发生在忙乱的新鲜的茫然的大学生活第二天.  
    
  我和哲熟悉的很快,我们同是学生干部(不同专业的班长),在军训的时候,我们这个系一共有5个排,他是2排长,我是5排长,身为娇骄女的我,在军训里不但没请过假,在拉练24公里的时候还收容别人,真的是突飞猛进,判若两人.在那次拉练里我和哲一个在对尾, 一个在对首, 正好一路走一路吹牛, 搞的我们排长(我们编制里有学生排长和军队派来的教官两种)屡次三番的跑过来说:" 五排长你到队伍前面去带队." 我们吹牛吹得兴高彩烈的,压根就没理他,现在想想自己身为排长,在那么严肃的军事活动中,如同春游一样,和一个同样 “身居要职”的预备役军官"打情骂俏",简直是太缺乏组织纪律性了!:-)  
    
  说到这里,忍不住要写一写依依同志在军训里的 “光辉形象”,这可是被本班男生念念不忘的话题!首先, 依依同志拒绝按照规定去剪发,不想要 “革命女将”的形象,所以扎了两个小刷子辫子,后来因为辫子的长度过肩,超过规定了,不得不编成辫子再盘上去用夹子固定在两边.依依同志的臭美心趋势她跑去买了不同颜色的束发带和丁令当啷的小装饰,最具代表性的是一对桔红色的小绒球.以至本班的男同学后来开玩笑就会提起,以之形容 “堕落糜烂的”依依同志曾经是那么的"清纯",不过在一片绿的军营里,那桔色的小球确实吸引了不少注意力,以至每次我代表五排上演操台讲话,下面都叽叽喳喳的.  
    
  还记得第一次在新生代表大会上发言,当着几百人我握着讲稿的手抖到最后一分钟,总共10分钟的发言,被我在6分钟就讲完了,越讲越快,只希望赶快下台,不知道为什么前面5排座位全是男生,他们全盯着讲台上孤零零的我,那天依依很不明智的穿了件绿色荷叶边的无袖连衣裙,最后憋得自己小脸象根葱白,我记得哲就坐在最前面,很不怀好意的看着我,眼镜后面的眼睛满是笑意,最后我几乎休克的下了台,散会后头也不回的就撒鸭子跑回宿舍,真的好失败啊!  
    
  如果说那时的我还是个看到人多会脸红,会害羞的毛丫头,一周之后在军训誓师大会上的我就完全进入角色了,在演操台上我握着小拳头说: “军队是熔炉,让我们接受部队生活的考验,在革命主义的熔炉里炼出英雄本色,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古有花木兰, 今有五排娘子军~~~” 在军训特刊上我更是写下挑战书,言曰: “谁言女子不如男,数巾帼英雄还看今朝.”甚至写出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这样的豪言俗语.这很好的证明了人的适应性,在火热的革命军营中,典型的资产阶级娇小姐也可以成为革命战士,虽然队列训练前她会往脸上狂抹防晒霜,往腿上狂洒蛇胆去蚊水.  
    
  这一段主要写自己了,不过因为我也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所以给自己的形象泼墨也属正常,而且这一节写得自己心中很是豪情万丈,如同水浒英雄一般.在我的个性中竟然也有些豪迈的成分,虽然折射在别人的眼里多半是有些搞笑和夸张的感觉.这并不影响我至今仍常用这一光辉经历吓唬人:“想当年,偶的射击可是5发43环啊, 装卸枪支都是几十秒的事.” 偶尔我也曾在游乐场路过一手,得到奖品一包餐巾纸和一瓶矿泉水,很是让那些围观的人大跌眼睛!  
    
  正可谓"遥想当年持枪时,惘然兴叹,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位置:发表区   年级:小学6 关键字,记一件事
作文id:46642 来源:原创 字数:4200 投稿日期:2005-8-11 9:58: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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