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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灯


知茗卜具

  我趴在窗户上,数着在我面前玻璃映照下模糊的光点,黑暗中的光芒,像是一串串蓝色珠子。[寒假作文大赛小说组初赛参赛稿]
  下雨了,对面楼栋还亮着灯,我趴在窗户上,数着在我面前玻璃映照下模糊的光点,黑暗中的光芒,像是一串串蓝色珠子。
  很无聊的事,我却可以看上半个小时,只是,很久没有看到对面那间房的窗户窗户亮起来了。
  从左边往右第四列唯一没有安空调那一扇窗户,再也没有亮起来。
  我摇摇头,继续做我的作业。
1.
  最近,对面楼搬来了一位奇怪的住户,他家的灯彻夜不熄灭,有好几次我半夜醒过来,都看到那家的灯还点着。
  我的墨绿色有邮票的日记本上写了这样一段话。
  此时已经是11点了,我写完作业百无聊赖,趴在书桌上无聊地在兔子台灯开关上按来按去。
  书架上有好几本书都散架了,其中一页的书脊上写着《伊斯坦布尔》。
  是对面那栋楼的大叔送给我的,就是我日记本里写的那个奇怪的住户,我还没看过。他是一个奇怪的人,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想吸引注意力。
  我去过他那间房子,书架上全是什么《费罗列广场》、《没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乔恩三世》之类听名字就很古怪的书,如此说来倒也可以说明他的不一般。
  那是一个周日,我坐在楼下的花坛上玩,唐伯虎就趴在我旁边。
  唐伯虎是一只大白狗,不萌,又呆又臭屁,对它的主人我也爱理不理的,唯一的爱好是扯裤脚。唐伯虎这名字是老妈取的,她特别喜欢。
  第一次发现它这爱好时,我满脸通红地与它过招,我扯它的耳朵,并且暴走,它依然咬着我的裤脚,我拖着它从楼下一直到花坛,才掰开它的血盆大口。这也直接导致我上学第一天迟到,回来后我训斥它,这货趴在地上,大脸放在爪子上,一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样子。
  我之所以如此着重地描写它,实在是第一次看到它如此地义愤填膺。
  被唐伯虎围起来的是个大叔,唐伯虎一直叫唤。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便把它叫回来了,大叔只是看了我一眼。
  我装做若无其事地哼小曲。
  第二次是在书店,我是来买学习资料的。
  ‘’大叔“,我说‘’你好啊。‘’
  大叔又只是撇我一眼,想来是不喜欢唐伯虎,连带着我这个主人也不喜欢。
  我假装翻着杂志,看到他若无其事地把一支笔从架子上抽出来,放进口袋。
  ‘’好了,我就借这么多书。‘’大叔把一小摞书放到柜台上。
  我有点诧异,这把年纪的人居然还有爱看书的,不得不说,有点意思。
  “嘿“,我突然跳出来,拍了下坐长椅上的大叔的肩膀,好吧,遇见几次,谈不上巧合。
  ‘’大叔,我看到了。“我假装无意地说。
  他不说话,但明显脸色变了。
  他叹了口气,“我是个作家。“
  由于我不信,大叔决定带我去他家。
  楼道走了一圈又一圈,我边走边幻想着,他在某一个楼梯转角掏出藏好的木棍,把我敲晕,装进麻袋,然后我就与他斗智斗勇。
  “啊呀”,我一脚绊在楼梯上,摔了个狗扒屎。
  艰难地抬起头,正看到前面的混蛋一脸黑线。
  出乎我的意料,房间里并不是很乱,虽然谈不上整洁,但也看得下去,没有堆积如山的脏衣服和碗筷什么的,看来的确是我电视看多了。
  不大的房间里,书桌算是最大件的家具了,书一本本地摞起来,旧台灯,写了一半的稿纸,钢笔和墨水,的确是作家的标配,蓝色的旧窗帘,阳光只透了一点点进来。
2.
  “作家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撇嘴。
  唐伯虎连眼神都不给我一个,抖抖耳朵,算是回答。
  从这一次以后,我去旧书店的次数多了,也许是因为这个奇怪的大叔吧。
  有几次碰到了,我也会与他打个招呼,免得说我不尊敬作家。
  大叔推荐我看书,他十分熟练地说,你看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我皆嗤之以鼻,不过我挺好奇,问他,大叔,你写的书是什么类型的?
  ‘’那个,我还没有写完,等写完我就送到出版社去,不过,看在你这么期待的份上,我写完了第一个给你看吧。‘’
  “好,一言为定。“
  其实我并不是很想看书,不过,或许这样也可以鼓励大叔早点写完他的小说,这一套很熟悉了,某女表白,你不喜欢,说,你配得上更好的人,简而言之,你喜欢我什么,我改还不行吗?额扯远了,其实我本来的意思是对于孤军奋战的人来说,一个小小的鼓励可能胜过任何东西,至少,电视里都是这么说的。
  我家就在大叔住的地方对面,他住的地方很好辨认,就是没有空调,蓝色窗帘那一家。
  有时做作业做到很晚,我会拉开窗帘,看看隔大概一个篮球场那么长的另一栋楼,从零星的灯光中找到那个透有蓝色光的窗户,想来大叔必定也在熬夜吧,其实我们两个也挺相似的,唯一不同是他的笔在写着自己心中的故事,而我只是机械化地写下每一个公式和字母。
  他推荐给我的书我都没怎么看,但也总会咬牙翻翻故事简介什么的。
  有时实在无聊,便会想他写的故事会是什么样的,实在是毫无头绪。
  所有的窗户于我而言没有丝毫差别,但我就是知道有一扇窗户是不一样的,里面住了一个辛苦写作的大叔,就像城堡里住了个王子,额,当然城堡里也可能住着灰太狼。
  暑假其实是在汗水味儿里姗姗来迟的,风扇嘎吱嘎吱地转着,觉得课越来越长,听讲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学校种了栀子花,每天都可以看到有女生去摘花,有一次我路过学校旁的小卖部,那里面那个埋头刺十字绣的老板娘的头上好像戴着一朵栀子花。
  夏天好像是又闷热又凉爽的季节。
  我又打了个呵欠,两眼泪汪汪,还有一个月考试,考完试就放暑假了。
  国庆节之后,要午睡,我经常偷偷地扯上好同桌跑出去找个树荫乘凉,又没事做,趴在石板凳上大眼瞪小眼,像两只奄奄一息的土狗。
  当然,商店开门时我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满血复活冲进去买冰水。
  对于我来说,真正的暑假其实在炎热的夏天刚到来的时候就开始了。
3.
  ‘’大叔,你除了写小说就没有别的感兴趣的事吗?“我问,一般三四十岁的男的都是什么事业啊家庭啊,可这个大叔好像除了写东西没有任何的事做。
  ‘’我不知道,但是至少我得写完我的小说啊。“大叔抱着借的一摞书,走出书店。
  我突然觉得有些可怕,就像我爱喝汽水,但如果整天不停地喝的话,肯定受不了,但是我没法把这个道理对大叔讲出来,我唯有期望他早点写完他的小说,这样他就会回归正常人的生活。
  从这以后,我开始有意无意地躲着大叔,之后就再也没去书店了,借的书都堆在我的书桌上,我想像着,这一摞书如果有生命的话肯定会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大声地说,你为什么不看我们。
  然后我十分委屈地说,我并不喜欢看书啊,并且我的生活也并不只有你们啊,我有学校的老师同学,有家里的父母,还有唐伯虎,他们比你有意义得多。
  然后书纷纷跳起来,打我的头。
  我和书厮打起来。
  晕,我在想什么,我看着桌上的几本书,继续做我的作业。还是什么时候把书给还了吧,我想。
  我把书送到书店,碰到大叔了。
  “我要走了‘’他说,有些悲伤。
只是  ‘’为什么?“,我有点诧异。
  “你看不到我的小说了,因为我把它们都给烧了。‘’
  ‘’为什么?“
  “因为它永远都写不完的,其实小说本就是生活的一种,存在于虚构世界中。‘’
  ‘’可是…“
  “再见!‘’
  大叔突然就消失了,然后书店也消失了。
,  从那以后,大叔那个房子的灯夜里再也没亮起来过。
  甚至,我都不确定他存在过,我没有刻意去寻找他的去向,真正勇敢的人,干什么都会有力量。
  而我呢,依然时常翻翻书架上的书,然后写作业写到深夜,只能这样了,还能怎么样。
  有时实在坚持不下了,我就会想起大叔,只要想起他的坚持和夜里那扇窗户的光,我就觉得,这些苦啊累啊就都不算什么了。
  中考的倒数25天,我给自己写了个不算完美的故事。
  我不再上课打瞌睡,不再午睡偷偷跑出去乘凉,成了一个每天做作业到深夜,积极向上的初三学生,但我还有念想,一想到即将到来的暑假,我就仿佛闻到了树荫的味道,闷热而美好,像每一场永不再来的好时光。
  暑假快要到了,仅仅一场考试,和最难的一场再见,然后所有美好都即将重新开始。
           ————2015.2.7
           ————寒假作文大赛小说组初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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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id:799712 来源:原创 字数:3011 投稿日期:2015-2-7 15:42: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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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星:[夏珞]2015-2-7 15: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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