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文学阅读指导

零碎生活


初一 梦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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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盼望着成长:长成袅袅婷婷的身段,留黑瀑布似的长发,着彩绣辉煌的裙衫。见人便微微蹲下,手中攥着的手绢向后轻抛,用作行礼。
  我想我是一个耽于幻想的人。  
  我从小就对鬼魂有极大的兴趣,热衷于听让人惊心动魄的鬼故事。我对于鬼的形象定义是:一头乱糟糟的长发,半遮半盖住惨白的脸;绿莹莹的眼睛好像饥渴的狼,散发着幽怨的光。我一直认为鬼是没有身体的,那些阴气足够支持他们的飘移。十岁那年,我曾经尝试着写作鬼故事。我那时的练习本仅限于少数的几本,早以平均的姿态分配给了各个学科,它们每个晚上还都要接受父母严峻的考验,根本没有多余的位置让我来盛载我的满满的幻想。所以我尝试着将故事写在最冷门的体育书的末页。我是不敢带回家写的,只好在学校的午休时间咬着笔头写。过了一个星期,我终于零碎地把这个几百个字的有关吸血鬼的故事写完了。虽然现在看来根本幼稚得可笑,但在那时,放下笔的那一刻,我的内心是无比狂热的。我语音颤抖地告诉我的同桌:“我写了一个鬼故事,有关吸血鬼的。”同桌是个张扬的女孩子,她对新事物的热情明显胜过我。我的话音未落,只见她兴奋地一把抓住我的体育书,站在椅子上挥舞着说:“快看,快看!原创的鬼故事!”于是,爱起哄的同学一拥而上,将同桌埋没在人海里。三天后,我的鬼故事已经在班里传阅过了。每一个读过这个故事的人都很是兴奋,脸上泛着亮亮的红光。一旦有时间,就会跑来我的座位,和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讨论故事里的人物。我成为他们口中的天才。由默默无闻变为风口浪尖,我不适应这样的转换。  
  偶尔,我会静下来思考他们的话:我是天才吗?明显不是。婴儿时期的我丝毫没有显露出天才的迹象。长相普通,眼神呆滞,直到一岁半时才勉强学会走路,还是经常遭遇磕磕碰碰。可是事情又不完全是这样的:我很小的时候就识得很多字,五六岁时能背得《西游记》中“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段子,对音乐,对语言,好像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  
  从吸血鬼的故事开始,我一发不可收拾。后来的几年,几乎是隔三差五地冒出些稀奇古怪的念头。我沉溺于这样的欢畅中,即使是一点琐碎的想法也会舍不得丢弃。于是写就此篇。  
                 食物  
  我想,对于我而言,吃饭是一件让人嫌恶的事。  
  从小我就挑食。不吃肥肉,即使是瘦肉也极少吃;不吃香菜;不吃螺丝和萝卜……父母对我很是不耐烦。每天在饭桌上看见我碗里寥寥无几的菜就会忍不住责骂上几句:“你什么都不吃!你这样像什么样子!”责骂过后却也拿我无可奈何。  
  殊不知,我只是不爱吃饭,却对一些零食抱有极大的兴趣。  
  我喜欢吃清淡的甜食,像是虎皮蛋糕一类的。咬一口,酥软的蛋糕轻轻地在口中融化,蔓延的清香熏得整个人都要化开了。我习惯于用舌尖去舔,直到最后一点清甜都消失了才作罢。  
  让我次之情迷的是路旁的小吃摊。上学的日子,下了公车,便会在家门前的三三两两的摊位上买一些小吃。像是香酥鸡、里脊肉、香肠这一类的,拿起几串丢到油炸的锅里炸上几分钟,再拿出来抹上甜辣的酱汁或撒上些作料。还有的摊位是用一次性杯子盛些豆腐或者是粉丝,还有贡丸和海带。还有的则是做糍米饭和鸡蛋饼的,等等,很是诱人。我本不是个嘴馋的人,却也是经不住诱惑,每天都会花去一两元钱去买些,边走边吃,常常吃得满嘴油腻,很不像个女孩子。偶尔一两次还会被晚归的父母看到,免不了一顿责骂。简单的日子,却过得很是自在。  
                音乐  
  我有一个热爱朋克的朋友,她疯狂地喜欢Green Day。在课桌的角角落落,都被她用刻刀刻满了Green Day的字样,而紧随其后的,是一连串的Love。  
  在她的影响下,我去听了Green Day的摇滚。这是美国朋克音乐复兴时期的重要乐队,歌曲简单明畅,干净的吉他,没有杂质的主唱声,让人很是享受。  
  但我却更是喜欢Eagles的,这支成立于70年代的摇滚乐团体。无论是享誉世界的California hotel,还是甜蜜情歌No one you love,或者是让人难以释怀的desperate,我都是以一种爱的姿态来享受的。而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这种爱都是浪漫激情的。  
  我的一些同学很不理解我,他们从不认为摇滚乐的动人。他们喜爱的歌曲都是时下流行的,是光鲜青春的歌手所演唱的。那些滥俗的情歌,即使不需要唱功也可以演绎。一首歌,从头到尾都是“爱”,不是“我爱你”,“爱我吧”,就是“只爱你”,“不爱他”,似乎失了“爱”便不行了。写到这里,我突然开始想念校园民谣了。干净的歌曲,是与世俗完全无关的。我属于可以同时喜欢两个极端的少数人。同摇滚乐一样,我亦是深沉地爱着校园民谣。  
  高晓松是我所热爱的。他写的词好像是素色的布配着浅湖色的淡雅小花,或是断了的紫色丁香。总不是妖冶的,却也不是如死水般沉寂。柔软,随性,或者还带一点忧伤。这是我认为的最恰当的评价。或者说,我是不配评价他的。甚至都无法接近他。带有艺术气质的人,总是离我太远。  
  叶蓓曾经是我最喜欢的女歌手。第一次听见她唱歌是在学校的广播站,是那首《蒲公英》。我很是惊诧于学校中竟然会有这样怀旧而知性的歌。我不自禁地记住了叶蓓的名字。此后我又零零碎碎地了解到一些她的讯息:低调朴实、颇具实力,热爱校园民谣……它们对我来讲终归还是没有用的,直到我听到了《B小调雨后》。它所给予我的震撼决不亚于凡﹒高的向日葵,浓墨重彩,在我的心上涂抹了厚厚的一笔。空灵的声音好像是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每一个音符都跑到了我的血液里,点燃了它们,让我为之沸腾。  
  我喜欢的歌手还有王菲。慵散的却极具女人味的王菲,无疑是一个传奇。好像是生来的歌者,是落入凡间的音乐精灵。除了她,没有谁能够将歌声诠释得如此精到而传神。一曲《红豆》轻而易举地俘获了所有人的心,孤独相思的惆怅,爱情的万转千回,内心的反复矛盾纠葛,只需要轻轻把持,便可以尽致淋漓了。这也许是只有王菲可以做到的。  
  同龄人中,很少会有人喜欢我上述所说的歌手,实在难以引起共鸣。又能怎样呢?生命本来是不完美的,何必苛求?  
               交通方式  
  上了初中,学校与家分隔在一座城市的南北两侧,相距甚远。  
  在短短的一个学期中,我尝试过不同的交通方式。最初的交通方式是乘公车。最初几天并没有太大的抗拒,或许是因为新的环境的缘故。但是过了几天,就开始咕哝起对挤公车的不满来。窄窄的一辆公车,总在清晨上学去的时候被挤得满满当当,几乎没有多余的位置。稍稍一动,便会传来咒骂:“你踩着我的脚了!”更让人难堪的是在公车刹车的时候。猛地停下来,让全车人不知所措,只是因为惯性而全都向前冲去。好像是小时玩的城墙游戏:每隔小段距离放上一块积木,排完后,推一推最后一块,前面的便全也倒下了。一个人挨着一个人——更准确地是说趴着。待恢复平静,回过头,彼此用嫌恶的眼神互相看着,遇见素质不太高的,脏话便会破口而出。拥挤的公车成为了闹市,空气里都有乱糟糟的味道。  
  我对这样的环境很是不满。几乎日日向父母抱怨公车的不是。父母听厌了,并决定担起早晨送我上学的任务。就这样,我每天坐在父亲或者母亲的电动车后,以一种享受的姿态抵达学校。这样好是好的,我不必再去挤讨厌的公车。但是这很快引起了父母的不满来。那个时期正是严冬,冬天好像是三四十岁的成熟男人,冷,严峻。每天早晨在寒风中的几十分钟,总是能听到父母的琐碎的抱怨。听得久了,心里终是有些难为情的。  
  在父母又一次的抱怨过后,我选择了搭父亲单位的便车去学校。坐车的感觉终归是不那么一样的,尤其是在冬天。在寒风里站得瑟瑟发抖,一钻入开着暖气的车里,就是一阵宜人的舒适。有一段时间,我是热衷于这样的上学方式的。想想:不需要像个庸俗的小市民一样去挤拥挤的公车,并在公车上留下几句谩骂;也不必每天听到父母的抱怨并在内心自我惭愧好一阵子。不必在乎寒冷,也不必在乎雨雪,只要在车内舒舒服服地一坐,转眼的功夫便到达了学校,岂不妙哉?但这公家的车毕竟与私家的车不同,不能随心所欲地控制时间——司机的一两次迟到让我挨受了老师的批评。——众目睽睽之下,我最后一个踏入教室门,几十双眼睛刷刷地望向我,那是多让人窘迫的事!我生来是个薄脸皮的人,听不得批评,在屡次接受以迟到为由的责备后,我放弃了乘坐汽车的机会。  
  现在,我仍是起早挤公车上学。尽管仍是厌恶公车的环境,却也日复一日地习惯了。也总是能够在公车的站点遇见和我一样背着书包的学生,眼神空洞,目光迷离。我们每天一起上学,却彼此毫无交集。  
                   残文  
  玛丽·居里说:“人的成功离不开自信心与恒心。”我想我缺乏后者,尤其是在文字方面。  
  我常常会莫名其妙地拿出笔记本,在上面写出一个小说的开头,然后洋洋自得地告诉自己:这将是一部伟大的作品。遗憾的是,我有过类似这样无数个伟大的开头,却从没有一个是有始有终的。  
  这一直让我耿耿于怀。  
  我家有一个三层的木雕书橱。第一层放些名著,第二层放些爱读的杂志,第三层则放着大大小小的笔记本。一次,我无聊时将这些笔记本一一翻看,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写过那么多个小说的开头,有的是短短的几行,有的则占据了一页纸。而在这些开头之后,却没有一本再继续写下去。  
  我知道是怎样一回事。在某个心潮澎湃的时候,我会选择一本崭新的笔记本,写下一个小说的开头。然而过了几天便淡忘了。再翻到时,早已失去了写下去的兴趣。它就这样留了下来。其他的也是如此——它们都完整保留,却全都残缺不全,支离破碎。  
  一次,一个同学向我借文章看。他说:“你有什么文章,能否借我看看?”我一怔神,歉意地说:“对不起,我没有什么文章。”他的脸色阴沉下来,道:“不可能的,怎么会呢?你一定是不想要借给我?”我慌忙说:“不会,不会。只是,除去参赛的和发表的,我真的没有多余的文章。”他又问:“难道平常不会写?”“写是写的,”我道:“只是全是残缺不全的。”二日,我带来了几本笔记本,他看过后便相信了。末了还留一句:“没想到你是这样的。”  
  我听后很是羞愧。曾经一度想要改掉这个不良的习惯,但不知由于什么,它还是固执地被保留了下来。更奇怪的是,现在看那些开头,却总是舍不得丢弃掉——甚至自己也看不下去。这或许就好像是一个母亲对自己的孩子的疼惜——即使孩子生得再丑,却也是爱的。为此浪费掉不少的笔记本,想来很是心疼。  
               成长  
  成长对我来说是很矛盾的。  
  小的时候,读《红楼梦》,对书中的女子很是倾慕。林黛玉的那一段,让我情迷心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我憧憬成为这样的女子。如同水一样的柔情女子。于是我盼望着成长:长成袅袅婷婷的身段,留黑瀑布似的长发,着彩绣辉煌的裙衫。见人便微微蹲下,手中攥着的手绢向后轻抛,用作行礼。这样想来,觉得长大是一件美好不过的事。可是,日日盼的结果是:直至十多岁,我仍然是干瘦的身体,枯蓬蓬的头发,好像干裂的稻草,绝然没有一丝的神韵。面对更衣镜里的自己,我一下子失掉了兴趣,不再那样迫切地渴望成长。  
  失掉盼头以后,我却迅速地成长起来。枯干的头发一下子有了光泽,呈一种沉寂的黑色;原本总生冻疮的皮肤变得富有质感,滑腻得好像是蛋糕上的奶油。身段也呈现出曼妙的曲线来。我想我是应该欣喜的,我多年来的盼望至此开始圆满。但这个时候的我却不再关注这些了。我变得深沉,鼻梁上也架了沉沉的眼镜,我所想的完全是如何取得一个良好乃至顶尖的成绩,如何将年级前三的位置稳稳地坐着,如何和与我不差分厘的人进行竞争。我需要考试的秘诀而并非美好的容貌或者是窈窕的身段。——它们对如今的我而言完全无用。  
  我疯狂地做着一册一册的习题集,将自己淹没在题海里。母亲对现在的我很是赞许,她说我成长了。这是所谓的成长吗?我无从知道。我只知道我生活得很累,排名的一丁点的差距可以让我寝食难安。我变得越来越憔悴,面色也开始苍白,但我在面对优秀的成绩依然可以满足地微笑。我不明白我为什么成为了这样,或许仅仅是因为成长?我已经无力去想,我不需要这样的遐想,更不想深究变化的缘由。  
  我只知道,我是彻底地变了。我想起小时候,纯真自在的年代,一阵凄凉的悲哀。  
  如张爱玲所言: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位置:精品区   年级:初中1 关键字
作文id:529414 来源:原创 字数:4784 投稿日期:2010-8-1 11:48: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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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星:[暧之若无]2010-8-1 11: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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