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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的!没什么了不得的,欧洲有什么好看的?外国人有的东西我们佐治亚州都有。我敢说,他们的马跑得没我们的快,姑娘也没我们这儿的漂亮,裸麦威士忌也没父亲自己酿的够味。”

“可阿希礼说过欧洲风景秀丽、音乐动听。阿希礼喜欢欧洲。他一开口就是欧洲。”

“这,你不太知道,韦尔克斯家的人就那样。他们就喜欢音乐、书本和自然风景什么的。妈说这是因为他们的祖父是弗吉尼亚人的缘故。她说弗吉尼亚人有读书、听音乐的习惯。”

“随他们去吧。我只要有好马骑,有好酒喝,有好姑娘追追,有坏姑娘开开心,就什么也不想了,谁要到欧洲去玩尽管去好了……不去欧洲旅行也没什么可惜的?再说,就要打仗了,要是去了欧洲,就回不了家了。我宁愿去打仗,也不愿去欧洲。”

“我也是,听我说,布伦特!我想起来能上哪儿去吃饭了。我们可以穿过沼泽地到对面的埃伯·温德那儿去,说我们四兄弟又回来了,随时准备接受军训。”

“好主意!”布伦特起劲地说,“我们还可以探听一下骑兵连的消息,弄清楚他们最后决定用什么颜色的军服了。”

“如果是穿法国步兵服,那我说什么也不入伍。穿那种鼓鼓囊囊的红裤子,太女里女气。简直就像女人穿的红绒布衬裤。”

“你们是要到温德先生家去吗?去他家可吃不上晚饭,”吉姆士说,“他家的厨师死了,新厨师还没买。暂时由一个干农活的黑奴做饭,其他的黑人跟我说她是全州最糟的厨娘。”

“天哪!他们干吗不赶紧再买一个?”

“穷白佬怎么买得起黑奴呢?他们家的黑奴总共不过才四个。”

吉姆士一副瞧不起的口气。因为他所在的塔尔顿家有一百个黑奴,他和大庄园里的其他奴隶一样,觉得自己的社会地位牢固,所以并不把蓄奴少的小农场主放在眼里。

“你这么说话我要剥你的皮,”斯图特恶狠狠地说,“不准你叫埃伯·温德穷白佬。他虽有点穷,但不是穷白佬。不管黑人白人,谁都不许说他一句坏话。他可是县里最好的人,要不骑兵连怎么选他当少尉呢?”

“这个我可就不明白了,”虽遭到主子责骂,吉姆士还是若无其事地径自答腔说,“军队里都是从有钱的白人老爷中挑选军官的,穷白佬怎么也当上军官了?”

“他不是穷白佬!他与斯莱特里家这种真正的穷白佬可不同,埃伯只是不算有钱罢了。他毕竟是个小农场主,虽不是大庄园主。大伙儿看重他,推选他当少尉,自有道理,不准你们这些黑人对他说三道四。骑兵连又不是吃素的。”

骑兵连是三个月前佐治亚州脱离联邦那天刚组建的,从此士兵们就一直在盼望战斗。但是这支队伍至今还未命名。大家对连队的命名各执己见,就像对军服颜色和式样一样谁都不愿放弃。有叫“克莱顿野猫”的,有叫“霹雳火”的,有叫“北佐治亚轻骑兵”的,有叫“卓阿夫义勇兵”的,有叫“内地火枪连”的(虽然骑兵连的武器只是手枪、马刀和长猎刀,不用火枪),有叫“克莱顿灰衣连”的,有叫“血雷连”的,还有叫“风暴预备队”的,各种叫法都有人附和。在名字定下来之前,大家都叫这支队伍“骑兵连”,尽管后来终于采用了响亮的名字,但始终还是习惯地称之“骑兵连”。

军官都是选举产生的,全连除了三两个参加过墨西哥战争和塞米诺尔战争的老兵外,没人有打仗经验。再说,老兵当长官,如果没有人缘,没有士兵信赖,在骑兵连里也会被瞧不起。大家都喜欢塔尔顿家四兄弟和方丹家三兄弟,但只是不肯推选他们当官,因为塔尔顿家四兄弟喜欢饮酒作乐,而方丹家三兄弟呢,又暴戾残忍。于是阿希礼·韦尔克斯就被推选为上尉,一来他是全县最善骑术者,二来他头脑冷静,可以指望他来维持一点儿军纪。赖福·卡尔弗特被选为中尉,因为大家都喜欢他。埃伯·温德被选为少尉,他父亲是沼泽地的一个猎人,他自己是小农场主。

埃伯精明能干、严肃认真、身材魁梧、目不识丁、心地善良,比其他哥儿们年纪稍大,在女士面前和大家一样彬彬有礼,也许更有礼貌些。骑兵连里不大讲究势力。其实他们的父辈祖辈大多都是从小农场主发家致富的呢。况且,埃伯又是骑兵连里枪法最好的一个,是名真正的神枪手。可以在七十五码外打中松鼠的眼睛,他还精通野外生活的各种常识,比如在雨中生火啊,追踪动物啊,寻找水源啊,样样都会。骑兵连里对有真本事的人都心服口服。再者因为大家都喜欢他,就请他当了军官。他也名正言顺地当之无愧,并无丝毫骄横霸道。尽管庄园主们对他不是上等人出身能睁只眼闭只眼,庄园主们的女眷和奴隶们却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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