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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商鞅变法

  周纪二,显王七年①,秦献公薨,子孝公立②。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③,淮、泗之间小国十余④,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⑤。楚自汉中⑥,南有巴、黔中⑦,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⑧,不得与中国之会盟⑨。于是孝公发愤,布德修政⑩,欲以强秦。

  【注释】

  ①即公元前三六二年。

  ②秦献公:秦灵公之子,公元前三八四年至前三六二年在位。在位期间进行改革,增强了国力。孝公:献公之子,公元前三六一年至前三三八年在位。

  ③河、山:黄河、华山。强国六:燕、齐、赵、魏、韩、楚六个强国。

  ④淮、泗:淮河以北、泗河以南,今山东南部、江苏北部和安徽北部一带。十余:邹、鲁、陈、蔡、宋、卫、滕、薛、费、任、郯、邳十二国。

  ⑤郑滨洛:自郑县沿洛河北上,直至上郡。郑县,今陕西华县。上郡:今陕西延安、榆林一带。

  ⑥汉中:今陕西南部及湖北西北一带。

  ⑦巴、黔中:巴即今重庆及湖北西部,黔中即今湖北西部及贵州东部。

  ⑧以夷翟(音dí)遇秦:把秦国当作夷翟。夷翟,中原以西的少数民族。摈斥:排斥。

  ⑨与:参与。中国:中原的各诸侯国。会盟:会见结盟。

  ⑩布德:将德政广泛推行。强秦:使秦国强大。

  显王八年①,孝公下令国中曰:“昔我穆公②,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③,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④,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⑤,为后世开业甚光美⑥。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⑦,国家内忧,未遑外事⑧。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丑莫大焉⑨。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⑩,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11),修穆公之政令(12)。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13),与之分土(14)。”

  【注释】

  ①即公元前三六一年。

  ②穆公:秦成公之弟,公元前六五九年至前六二一年在位。

  ③岐、雍:岐山、雍邑。岐山在今陕西岐山东北。雍邑在今陕西凤翔东南。

  ④东平晋乱:在东方平定了晋国的内乱。晋献公晚年宠信骊姬,逼死公子申生,公子夷吾和重耳逃往外国。秦穆公帮助夷吾、公子圉和公子重耳回国继位。霸戎翟:穆公招降晋国投奔到戎人的由余作谋士,逐步灭掉西方戎人建立的国家十多个,使国土西扩千余里。周天子特加祝贺,即秦穆公称霸西戎。

  ⑤致伯:周天子让秦穆公担任西方各国诸侯的霸主,霸即伯。毕:全都。

  ⑥光美:光为大,美为好。

  ⑦会:遇上。厉、躁、简公、出子:秦厉公、秦躁公、秦简公、秦惠公之子出子,他们自公元前四七六年至前三八五年在位,国家长期不得安宁。

  ⑧遑(音huáng):闲暇。外事:在国外发展势力。

  ⑨河西地:黄河以西、洛水以东和以北的秦国领土。丑:羞辱。莫大焉:没有比这更大的了。

  ⑩徙治:迁移都城。栎(音lì)阳:在今陕西富平东南,秦献公二年时迁都此处。

  (11)复:收复。

  (12)修:重申和恢复。

  (13)尊官:给以高官以尊重之。

  (14)分土:分出国土给他们作为封邑。

  于是卫公孙鞅闻是令下,乃西入秦。公孙鞅者,卫之庶孙也①,好刑名之学②,事魏相公叔痤③,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病,魏惠王往问之曰④:“公叔病如有不可讳⑤,将奈社稷何⑥?”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卫鞅⑦,年虽少,有奇才,愿君举国而听之⑧!”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听用鞅⑨,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召鞅谢曰⑩:“吾先君而后臣,故先为君谋,后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11),又安能用子之言杀臣乎(12)?”卒不去(13)。王出,谓左右曰:“公叔病甚(14),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卫鞅也(15),既又劝寡人杀之(16),岂不悖哉(17)!”卫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见孝公(18),说以富国强兵之术(19)。公大悦,与议国事。

  【注释】

  ①公孙鞅:卫鞅,卫国贵族的后代,在秦国变法成功,秦孝公将商地赐他作为封地,又称商鞅。卫之庶孙:卫国贵族的庶系子孙。

  ②刑名之学:战国申不害等人提倡的学说,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刑名即形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