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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大观篇-国际和平日

联合国大会于1981年将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联合国大会开幕的日子定为“国际和平日”。联合国大会在其2001年9月通过的第55/282号决议中决定,从2002年开始每年9月21日为国际和平日。联合国将举办活动提请所有人民关注、庆祝和纪念这个日子。大会宣布国际和平日为全球停火和非暴力日,并邀请所有国家和人民在这一天停止敌对行动。大会邀请所有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区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以适当方式,包括通过教育和公众宣传庆祝国际和平日,并同联合国合作实现全球停火。

虽然时至今日,全球局部战火依然在燃烧,但和平是全世界人民的心声和愿望。很多国际组织和和平人士为了人类的和平奔波呼吁。其中公认贡献最大的是联合国组织和其工作人员。联合国系统曾五度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2001年联合国及其秘书长共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联合国维和行动于1988年获奖;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于1954年和1981年获奖;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于1965年获奖;

国际劳工组织于1969年获奖。

2001年10月12日,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宣布,联合国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共同分享2001年诺贝尔和平奖。该委员会表示,这一决定是为了表彰联合国和安南为创建一个“更有组织与和平的世界”所作出的努力。这是联合国或下属机构第六次获得这一荣誉而安南则是第二位获得这一殊荣的联合国秘书长。

联合国获奖原因。诺贝尔奖捐助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在遗嘱中指出,奖项应授予前一年“对人类带来最大益处”的人,其中一个奖应授予“为增进国家间的友爱、消除或减少常备军及举行并促进和平会议作出最大贡献或做得最好”的人。

颁发1988年和平奖时,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指出,“联合国维和部队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为减轻已商定停战、但尚未达成和平协议的地区的紧张局势作出了贡献。在这种情况下,联合国部队代表了国际社会要求通过谈判实现和平的明确愿望,维和部队通过其存在对开始真正的和平谈判起了决定性作用。”

1981年第二次向联合国难民专员办事处授予和平奖时,挪威诺贝尔委员会称,联合国难民专员办事处“克服其不得不面对的重重政治困难,在协助难民方面做了重要工作。”

1969年正值国际劳工组织成立50周年之际,诺贝尔委员会主席奥瑟·利奥内斯夫人向该组织颁发和平奖时说,国际劳工组织据以存在的根本道德观念是“想要和平,请培育公正”。50年前国际劳工组织的建立大大推动了对社会公正的要求。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于1965年获和平奖。在颁奖演说中,奥瑟·利奥内斯夫人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一个重要的和平力量”。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认识到儿童是开启未来之门的钥匙,今天的儿童将书写未来的历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正在富国和穷国之间架起团结的桥梁。”

诺贝尔委员会主席居纳尔·雅恩在颁奖演说中称,达格·哈马舍尔德之所以获1961年和平奖,是因为人们“感谢他所做的一切,他的成就、他为之奋斗的事业,就是在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缔造和平,开创友好关系”。他说,哈马舍尔德“从未离开过他最初选择的道路——将联合国发展成为一个有效的、建设性的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