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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第8章

  “这地方做画室用实在小得可怜,”画家说,好像有意抢先说出来,要堵住K挑剔的嘴似的,“我得想方设法来布置。床挡在门前,当然摆得不是地方。就说现在正让我给画像的那个法官吧,他总是打床边这道门进来,我也给了他一把开这道门的钥匙。万一我不在家时,他便可以开门进来在里面等我。可是,他一般都是一大早就来,我还在睡觉呢。当然,不管我睡得多么熟,只要床边的门一开,我总会被惊醒。当他从我的床上爬过去时,欢迎他的就是我不绝的叫骂声了。

  你要是能听得到的话,任何对法官的崇敬之意顿时就会烟消云散。

  我当然可以从他手里收回钥匙,不过,这么一来,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要弄开这两扇门,根本用不着费吹灰之力。”画家讲这番话时,K一直在考虑要不要把上衣脱掉。然而,他最后意识到,如果不脱去上衣,就无法继续在这儿呆下去了。于是他脱下上衣,把它搁在膝盖上,以便谈话一结束,马上就能再穿上。他刚一脱下上衣,门外就有个姑娘大声叫道:“他把上衣都脱了!”随后便听到姑娘们一个个挤到门缝跟前,想亲眼看看里面的洋相。“姑娘们以为,”画家说,“我要给你画像了,所以你脱去了衣服。”“是这么回事儿,”K并不怎么感兴趣地说。他现在虽然只穿着衬衫坐在这儿,可觉得比先前好不了多少。

  他几乎闷闷不乐地问道:“另外那两种可能性怎么说?”他连这两个名称都忘掉了。“假释和拖延审理,”画家回答道,“这两种怎么选择就在于你了。反正我都可以帮你实现,当然不会一帆风顺,得费一番艰辛。而在这一方面,两者的区别在于:假释要求短时间内集中力量使足劲,拖延审理则要持续性地使使劲就行了。那么就先谈谈假释吧。如果你要选择这一种的话,我就拿张纸来,为你写一份无罪证明书。这样一个证明书的文本是我父亲传给我的,那可是无懈可击的。

  然后,我就带着这份证明书,把我所认识的法官都跑一跑。那么我想先从现在正让我画像的这位法官开始。我今天晚上等他来开会时就把这个证明书递给他。我把证明书交给他,向他申明你是无罪的,并且我自己担保你是无罪的。但是,这可不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担保,而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负有责任的担保。”在画家的目光里,似乎隐含着一丝责怪的神情:K居然要把这么一个担保的重任放在他的身上。

  “你真是太好了,”K说,“法官是会相信你的。尽管如此,他真的会无罪开释我吗?”“就像我刚才说的,”画家回答道,“再说,谁也不敢完全肯定,每个法官都会相信我。比如说,有些法官会要求我领着你去让他们见一见。这样一来,你就得跟我跑一趟。可是,一旦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那就意味着事情已经成功了一半,我事先自然会详细告诉你,见什么样的法官,要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但糟糕的是那些一见就把你拒之门外的法官,这样的事也难免不发生。要是碰到这样的法官,我们也只好作罢了。但是,我当然不会轻易放弃多方的努力。不过,我们甩开他们也无妨,因为法院里不可能是一个人说了算。现在说来,等我争取到足够数量的法官在这份证明书上签了字,马上就带着它去见正好审理你这案子的那位法官。我也可能得到他的签字。

  这么一来,一切事情就比平常进展得要迅速些。一般说来,案子办到这一步,就不会再出现太多的障碍了。对被告来说,这就是他感到充满信心的高潮时刻。人们在这个时候要比真的无罪开释后更充满信心,似乎不可思议,但实实在在如此。他们用不着再特别费心了。主审法官手头上握着由一些法官签名担保的证明书,也可以放心地判你无罪开释了。毫无疑问,尽管还有各种各样的手续需要履行,但他看在我和他自己一些朋友的面上会这么做的。而你就能走出法院,获得自由。“这么说来,我到时候就自由了,”K将信将疑地说。“是的,”画家说,“不过只是表面上自由了,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是暂时自由了。我的熟人都属于最低一级法官,他们没有最终判决无罪开释的权力,这种权力只由最高法院掌握,而最高法院是你、我和大家都无法接近的。那儿的情况怎么样,我们无从得知,再说,我们也不想知道。说到底,我们的法官没有最终判处无罪开释那么大的权力,但是他们无疑有权力暂时解除你被控告的罪责。这就是说,如果你这样开释了,便暂时摆脱了控告。但是它依然继续盘旋在你的头上,只要上面一来命令,立刻就会再加在你的身上。我跟法院的关系如此密切,因此我也能够告诉你,在法院各项办事规章中,真正开释与假释的区别纯粹流于形式。宣判无罪开释时,诉讼案件应该全部封存,从审理程序中彻底消失,不仅是起诉书,还有审理程序文件,甚至也包括判决书都从审理程序中销毁,一切都从审理程序中销毁。而假释时就不是这样;案卷本身只是加了无罪证明书,无罪判决书和判决说明书,别无其他。此外,案卷依然辗转于审理程序之中,依照法院那持续周转的办事原则,呈转到高一级的法院,又退回低一级的来,呈上递下,紧一阵儿,慢一阵儿;这儿停停,那儿歇歇,就这样转来转去,案卷的辗转旅程是无法计算的。从局外看,人们会得到一个假象,以为一切早已被忘却,案卷丢失了,无罪开释已成为彻底的无罪开释了。可是,了解内情的人都不会这么想。其实,案卷安然无恙,法院里根本没有忘记这一说法。有朝一日——谁也无法预料——,哪位法官忽然拿起案卷来琢磨出了味道,觉得这个案子的起诉依然有效,立即就会下个逮捕令。我这么说,因为我相信从假释到重新逮捕隔着很长一段时间,这是可能的,我就听说过这样的情况。但是,同样也会有这样的可能:被无罪开释的人从法院回到家,却发现已经有人奉命等着又要逮捕他。于是,他刚获得的自由又化成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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