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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萧伯纳传》偶识

一 王尔德善谑

赫理斯(Frank Harris)为萧伯纳生平第一知己。萧少时,落魄困顿十余年,得赫氏之提拔,于所编《星期六报》使撰剧评,萧始知名。一九三○年赫年已七十五,撰《萧伯纳传》,稿脱而逝。未死之先,嘱将此稿交萧整理付印,内多嘲萧氏语,据萧氏编辑后语云,除事实之更正外,未加改窜。去年由伦敦Victor Gollancz出版。内容赫氏所记王尔德嘲萧之语:“他一生没有仇敌,也没有一位十分要好的朋友。”(“He has no enemies and none of his friends quite like him.”)将萧氏性格完全绘出。萧氏编辑后语也引一句王尔德嘲赫之语:“赫理斯无论什么王公权贵之门,都曾被邀赴宴过——一次。”(“Frank Harris has been received in all the great houses-once.”)因赫氏生平潇洒不羁,为现代文明最彻底之叛徒,凡有宴会,出辞谈吐,辄伤英国人士所谓风雅。如与教会女执事同座,他便大谈肉体曲线,视女执事如同战后时期之伦敦舞女。倘是主人知他脾气,使与孟浪的女子隔座,他又大讲起耶稣人格之高尚。所以“一次”,便是如此。王尔德之善谑,由此可见。

二 赫理斯论作文要诀

赫理斯文字极优美,少游德,肄业于海得堡,学得一口极畅晓德文,到英国时投身报界,自觉行文执笔,每带德文腔调,乃立誓五年不看德文书籍,惟绥弗特(Swift即《小人国 》《大人国》作者,号称英国散文第一大家)及《圣经》不离案上。在萧传中,赫氏自云:“我费了几年精神学会德文,又费了加倍的时间摒绝德语,冀能遗忘。凡作家决不可梦想精通多种现代文字。”(“It took me years to learn German and twice as long to cleanse my brain of that tongue. No writershould ever try to master many living languages.”)此语甚确,中国人学英文,而写作不露痕迹者,可以屈指计算。作论文犹容易,作小说而能达此境地者,尚未之见。陈友仁以一口英语见称于世,其故乃陈氏不懂华语,华语中之意象成语句法语调,自然无从掺入。但据英国记者连森氏在The Chinese Puzzle书中批评起来,陈氏英文仍有破绽,即较英人比较好用腊丁字源的长语。此为华人作英文者之通病。陈氏服膺Morley,Froude等史论家,特好用historic secular,redeem,process等字,高雅有余,清淡不足。然作英文贵清淡自然,非多带口语不可。

三 作外国文之难

关于以上,尚有数事可为例证。丹麦叶斯伯森(Otto Jespersen)为当代第一流语言学家,尤精英语,著作等身,可谓毕生专研英语之人,其论英文古今文法,英人莫不折服。但是叶氏每用英文撰著,必请英友摩尔斯密司教授代为修正,始敢发表。作外国文之难,于此可见。王尔德以法文著沙乐美,然沙乐美之文,多叙风花雪月,与六朝文相似,作六朝文易,作三代古文难,堆砌腴词易,作平淡语难,外人或可学作四六,但决不能写一部《水浒》。康拉德(Joseph Conrad)以波兰人写英文航海小说,丝毫不露破绽,世称奇事。但是康拉德航海多年,与英国水手晨昏交头接耳,故能有此成就。

四 不朽之新法

萧传中言:萧氏虽然自知著作等身,满篇语花语妙,但身后万世,能否不朽,尚难预卜。因请罗丹(Rodin)代造一半身石像,自谓千余年萧书不传,罗丹之杰作必传。此求不朽之一妙法也。按此法非由萧氏发明。中国人作诗,请名人作序,父母病殁,请名人作行状,以冀该序该行状将来刊入名人集中,与文并传后世,其用意与萧氏相似。

五 文人与洗服匠

萧氏一生,最忌文人互相标榜之恶习惯,任何文人会社,不肯加入(提倡社会主义者除外)。此种互相标榜,萧氏谑拟为并开洗衣店,交换洗衣,你洗我的,我洗你的,说来似较风雅,实则与自洗相同。

六 萧伯纳一人三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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