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棒棒糖(来自 125.42.65.*)于 2010-11-13 19:11:00
我认为阳光是26°C的,我喜欢26°C的天气。本人乃曾经泛滥于小荷,如今死出小荷爆久的人类——夏筱默。额,这篇文是我这半年以来第一条评论。= =、无语,可以看看我的文,虽然本人很久没写文,很矫情的文,额,我发誓,我是冲着你照片来的,不好意思。你很像我一同学,卢晨。很久没见他了,看你照片有种熟悉的感觉,ok,就这些,你可以叫我筱默。
凌宸熙 于 2010-11-26 22:1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筱默谢谢你这么费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