毽子(来自 222.46.179.*)于 2009-7-10 19:10:00
通篇写和还是很不错的,在此给你的意见是:像这种文体的文章不宜写得太长,因为会让读者产生一种厌烦感。其实这篇文章有很多地方完全都可以删去。而且有的地方删掉后会比原文更好!
A82590913 于 2009-7-11 10:33: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本文有哪些地方认为删去,完全可以提出来,不要笼统的说很多地方。ok?!还有你说这种文章不宜写太长,那就奇怪了,我老师还有周边的人都说要尽量写得详实些呢,你怎么会格格不入呢?!恩?周围的人还有老师都没说厌烦啊?你看不惯长篇的东西吧。而且你还得理解下厌烦是什么意思了。那小小说都是2000字左右的,(我这就是小小说)你也会厌烦,那长篇10w字你就去烦的去自杀?!
王思宇10(来自 221.174.237.*)于 2009-7-4 10:37:00
对不起,早上的评论是弟弟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发的,我要能写的像你那么精彩,那么长的文章,我还不知道高兴成什么样呢.
A82590913 于 2009-7-4 11:09: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分)
原来是误会额,米事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