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天真(来自 111.166.75.*)于 2014-5-10 14:27:31
独哭之翼(来自 115.231.77.*)于 2014-5-6 21:39:22   回复.置顶 .加酷
本座没什么好说的
REVEIRE(来自 36.63.36.*)于 2014-5-5 20:53:07   回复.置顶 .加酷
哦,还忘了一点了。
你之前都说了是误以为,还说认真自己错了
我们是荷友啊,看看你的这篇‘文’,多么惨烈啊。
我劝你最好认真看看,好的话发篇道歉文,我们一概过往不究,说到底,你以为小荷是个拼年龄的地方吗?
那我还要喊你‘妹妹’呢!
REVEIRE(来自 36.63.36.*)于 2014-5-5 20:39:53   回复.置顶 .加酷
你好,阿雨是我好朋友,如果像你这样说,晚辈就是小?
那你比我差两条大街去了。要说别人的文不好,你要有依据,我还有一篇文被别人原封不动的抄袭了,我不一样什么也没说,只是发了张纸条而已。
你的思想和你的会员名一样。天真,简直就是幼稚的可笑!
拜托,你能部小说的内容和世界上所有小说没有一点重复的吗?不懂就不要随便发言,那样只能证明你的愚。昧。无。知。
还有,重复别人的话,不是作文,以此退稿,不该发表。
你小学都还没毕业,不要乱说话。
这是我今年看到最滑稽的文了,拜你所赐,以后看到童年和天真我就想笑!!!!!
REVEIRE(来自 36.63.36.*)于 2014-5-5 20:31:25   回复.置顶 .加酷
抄袭的(举报抄袭必须有根据,乱举报会扣分。网址如下)
修雪(来自 59.151.95.*)于 2014-5-5 19:34:45   回复.置顶 .加酷
怨妇作文,不解释。
夏林菲(来自 101.64.114.*)于 2014-5-5 19:09:26   回复.置顶 .加酷
你好,我想说明一下我和月夕夕的关系。原来她是我的徒弟,可是她说最想杀死的人是我,我把她逐出师门,其实很让我气愤。
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我不觉得谁对谁错。如果你认为月夕夕没有必要再成为你朋友的话,那就不用理她了,很简单很干脆的就可以了。
蒽,就这样吧。
血雨(来自 59.151.95.*)于 2014-5-5 13:01:46   回复.置顶 .加酷
我叫狐狸精,这个号月夕夕给我了,今天我是接到月夕夕电话所以匆忙上线。不过,我和月夕夕一样,没有公报私仇,我也觉得你这篇文章写的不好。其一,字数。虽然你这篇文章看着有1000字,但是点开才知道,这篇文章有一大部分是纸条充的,作者自己的话少得可怜,华而不实,这是我投退稿的第一个理由。其二,作者自己是异类。月夕夕之前和蜜兰搞不好我也知道,但到最后还不是和好了?那个时候月夕夕的语气可不是好到哪里去的。当初蜜兰都和好了,为什么你不行?这是第二个理由。第三个,作者的人品问题。当初月夕夕和蜜兰互骂的事情,月夕夕即使在怎么讨厌蜜兰也没有在网上发文黑对方对不对。而你,童年天真,这么的不依不饶有什么目的?无非就是让月夕夕身败名裂是不是。作者的人品真是有问题。这是第三个理由。第四个,胡乱骂人。月夕夕那篇文章原本没有抄袭你却投退稿,说是抄袭,是不是有点不可理喻了。任何一个作者的文章被骂抄袭心里都不好受,如果是你我也相信你的心里也不好受的吧!我的话就这么多了,如果你还要和月夕夕这样纠缠不清,那么作者你真是得理不饶人了,那时候不光是月夕夕,恐怕我要向你宣战了。
你知不知道月夕夕是用手机给你发纸条的,得饶人处且饶人,且行且珍重。
童年天真 于 2014-5-6 16:15:00回复如下:
真是狐狸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