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3年级 小说阅读指导

冬尽


静水流深,沧笙踏歌 月亮忧伤

  我嘟囔着:“谁啊,这个醉鬼是谁?”他小声说:“是阿时。”“阿时是谁?”“是醉鬼。”
  冬尽
  
  文/月亮
  
  *
  如果生命有尽头,如果岁月可以倒流,如果上古的逆风没有吹散我们的路途,我们现在会在哪里呢?
  *
  其实七月的阳光已经很刺眼了,它炽热、它灼烧,可它又那样温暖那样灿烂。我伸出手,接住一捧阳光,它是温热的,却烫了我的心房。
  “太阳和地球相距一亿五千万公里,其实算下来就是太阳走八分钟的路。所以,我们感知到的是八分钟前的阳光,就算太阳下一秒毁灭,我们还有八分钟的温暖。”
  是谁在说话?我茫然四顾。
  我记得这个声音,就如同烙印进我的骨骼,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每一滴涌动的血液都充盈着那温和的嗓音。这个声音又太陌生了,我搜肠刮肚都找不到他的名字,他的声音那样空旷,好像是从岁月的褶皱中向我传来。
  那个灿烂至极的盛夏,那个阳光正好微风不燥的午后,在那排葱茏的香樟树下,有一个人痛哭失声,隔着朦胧的水汽,她似乎看见了一个女孩,站在不远处,手里掬着一捧阳光,她的身边站着一个影子,而哭泣的女子无论怎样睁大眼睛,那个影子虚晃着,像传堂的风,像融化的雪。
   *
  “你回学校了?”吃午饭的时候乐乐问我,还忙不迭地往嘴里塞饭。
  我正专心和鸡腿作战,随口回他:“你怎么知道?”
  他咽下嘴里的米饭,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因为你哭了。”
  我手下的动作停了停,有些自嘲地一笑:“果然什么都瞒不住你。”
  乐乐跟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如果按照他的话说,什么是生死之交,什么是刎颈之交,我俩这就算!他把我俩小时候的故事如数家珍地讲给我听,虽然没什么印象,但我也认同的点头。这些年我的脑子越来越不好,时常记不住事,因此我在我的出租屋里贴了很多便签,生怕遗漏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乐乐来我家参观之后叹为观止,说我提前步入老年生活。
  其实,这有什么不好呢,我觉得遗忘是一件幸福的事,活在当下,过去发生了什么重要吗?
  我在心里问了自己一遍,我想,还是重要的吧。
  这种感觉在同学聚会的时候尤其凸显,我看着他们每一个人,听他们言笑晏晏,可我就是记不得他们的名字,甚至有时候都想不起来这是我中学同学还是大学同学。只能沉默地坐在一边,我很佩服他们能熟稔地拉住我的手说:“一别数年,阿时你还好吗?”为什么他们能记住,我却只能忘掉,为什么我的生命中无法留住回忆,只能活在眼前呢?我无可奈何。
  在酒过三巡的时候,站起一个男生,隐约是姓宋,我记不清了,他对我说:“阿时,要不是有沈阑,我早就追求你了。”有人起哄,有人担心地看着我,有人掩嘴轻笑。一瞬间我是多么仓皇,我看着桌上的每个人,他们一幅了然于胸的模样,我真想临阵脱逃。沈阑是谁?他跟我有关吗?为什么我不记得了呢?
  我说我不记得这个人了,他喝多了酒说:“你别装傻啦,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当初很喜欢你,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很想说我没装傻,但是在那样的场合,没有人会相信。
  那天我史无前例地喝了很多酒,车是开不了了,我打电话让乐乐接我,他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我忍不住逗他:“和女朋友约会了吗,不方便出来?”
  他说不是,一些别的事情,然后帮我叫了代驾。
  我上学时的同桌走过来,她也喝得有点高,笑嘻嘻地问我是不是给男朋友打电话。我摇头说:“是个朋友。”
  她笑着摇头:“这都十一点了,什么样的朋友还能给你随叫随到?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我推她一下,说:“别瞎说,我们是刎颈之交!”之后闹哄哄地又说了别的什么,我不记得了,只记得到家之后,乐乐站在我家楼下等我。
  他在路灯下点了一根烟,在一片缭绕的烟雾中,我眯起眼看他,白衬衣和西装裤,衬衣解开两粒扣子,看着很养眼。他看见我,掐灭了烟头,走到我身边。看我一幅醉醺醺的样子很不爽:“你自己出门还喝这么多酒?”
  在我自己的印象里,我似乎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酒,我说:“这可是我第一次喝这么多,可以原谅!”
  他停了停说:“这不是第一次。”嗯,这家伙脑子比我好,大概是真的吧,不过我喝多了很固执:“不可能,这绝对是我第一次喝多,我一直很自律的!”
  乐乐显然不想跟个醉鬼计较,扶着我说:“咱们上楼。”我一边走一边哼哼:“你半夜闯入单身女子的出租屋,该当何罪?”乐乐一边摁电梯按钮,一边无奈地说:“不敢闯不敢闯,送你到家我就走!”我满意地点头,想了想又说:“不行,你要喝杯茶再走,不然我妈该说我待客不周了,走走咱们去买茶叶!”
  乐乐一手扶着我,把我拖进电梯说:“我喝什么茶你知道吗?”我摇着头:“绿茶?红茶?还是普洱?”他叹了口气,等电梯开门了,又扶我出来,掏钥匙开门。
  “喂!你为什么有我家的钥匙!”我大声问他。
  他把我推进屋说:“一个醉鬼给我的,她怕自己忘带钥匙。”
  我嘟囔着:“谁啊,这个醉鬼是谁?”
  他小声说:“是阿时。”
  “阿时是谁?”
  “是醉鬼。”
  *
  我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好在是周末我不用担心自己的全勤奖,昨天好像是乐乐送我回来的,我从床上坐起来,身上的衬衣已经被我压的都是褶皱了。
  半夜十一点多还能随叫随到有什么奇怪,我腹诽我的同桌,乐乐还有我家钥匙呢!谁让他是我发小。
  那沈阑呢?沈阑又是谁。我赤着脚跳下床去翻手机,我想,乐乐和我认识这么久,他会知道沈阑吧。我给他发微信:“沈阑是谁,你还记得吗?”
  许久没有回音,我突然想,那不如我回学校看看。
  *
  乐乐吃饭的时候总是很专心,并不喜欢聊天,而我就属于边吃边说的那种人,所以乐乐吃完饭还要等我,他一手托着下巴,一手用筷子戳没吃完的土豆。我们工作的地方是家私企,下午两点半上班,所以他并不催促我,还帮我打了一杯打奶。我艰难的咽了一口米饭,还是没忍住问:“我回学校了,而且我们同学提到一个叫沈阑的人,你认识吗?”
  他微怔忪片刻,说:“不认识。”
  我有些失望:“我们同学的意思是这是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你还是我的刎颈之交呢,都不认识吗?”乐乐沉默地摇头,然后说:“我们不在同一所高中,我不能认识你的所有同学,不是吗?”
  乐乐没有骗过我,所以我也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我的办公室在十三楼,乐乐在九楼,他走下电梯的时候有点魂不守舍,他掩盖的很好,可惜我认识他二十多年了。
  虽然中学时代对我来说几乎是空白,但对于小时候,我还是能有点印象的,他住在我家楼上,那时候我们一起上学,省下的零用钱给我买小布丁、浪味仙。他教我打拳皇,结果我被虐得体无完肤。当然我仗着自己是女孩,没少揍他,他敢还手我就告诉他妈。我后来学了一个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大概就是说的我们。
  在我有限的记忆里,我们形影不离。他的一举一动我都明白,他垂下眼睛看我就是心虚,他手指轻轻摇晃就是紧张,他咬着嘴唇就是难过,我都知道。
  *
  我又这样平静地过了半年,上班时间从夏令时改成冬令时,开年会,领年终奖,各种琐碎的事情林林总总,我和乐乐终于在腊月二十九坐上了回家的大巴车。两座城市相距不远,我们俩各自看书,我读到一句话,忍不住推他指给他看:
  相见亦无事,别后常思君。
  “你说,这可以形容咱俩吗?”我问。
  他哼了一声:“咱俩什么时候相见无事过?难道不是见面就掐吗?”
  *
  到家的时候我两手空空,乐乐在我后面给我拎行李,我妈见了就急了说:“阿时这孩子真是的,你都多大了还麻烦乐乐哥哥。”乐乐笑说没事,还给我妈拜个年。等我妈关了门,忍不住问:“乐乐有对象了吗?”我窝在沙发上拿遥控器说没有,我妈点着我的头说:“那你还等什么呢!”
  我等什么?不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吃晚饭的时候,我说我最近脑子越来越不好,记不住事,我爸说明天给我买核桃健脑,我想着那个涩苦的味道就发愁。我妈哼了一声说:“你高三那会没少吃,还是笨的。”
  然后又说:“你看人家乐乐怎么就灵光,这孩子也是,都快三十的人了,也不搞个对象……”由吃核桃到催婚,我妈真是不含蓄。
  晚饭后,我妈发面打算明天包饺子,我回房间躺着,看见书架里有一个盒子,我已经好多年没有正眼看过这个书架了,这个盒子大概一直躺在这,落了一层灰。我爸妈很少动我东西,这应该是我自己放的,我把它拿出来,这个盒子我似乎有点印象,马口铁的,上面还带着一个小锁。
  我的钥匙串上有一个小钥匙,我自己时常在想这是哪里的钥匙,我插进去试了一下,竟然严丝合缝。我在打开的一瞬间还在想,这里面会不会是谁的恶作剧,里面有个被诅咒的布偶之类的。
  
  打开的时候让我愣了一下,里面是一摞照片。那个扎着马尾的女孩是我,穿着校服。站在我旁边的是一个男孩,瘦高,长得还算不错,可是面目陌生。这是谁?我翻过照片,在背面右下角写着几个字:
  阑 时
  我又把照片翻回来,看着那个陌生的男孩子,这人是沈阑吧。拍照的背景是一排香樟树,我思索了一下,这应该是我们高中。我忍不住搓了搓鼻子,这算啥,早恋?瞒得这么好,连乐乐都不知道吗?我摇摇头,继续翻照片,离我高中毕业已经快八年了,那时候智能机还并不十分普及,这些照片的像素很差,色彩也一般,我想起我有一个很旧的手机,还是我中考那年我爸买的,上大学的时候换掉了,这些照片也许是用它拍的,里面会不会有些什么值得看的呢?
  
  我跳下床翻箱倒柜地找手机,我只是隐约记得是个白色的诺基亚,找到最后一无所获,我对着一片狼藉直拍脑门,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什么都记不住呢?我叹了口气又趴在床上看照片,一直看到最后一张,我和沈阑面对面,我伸出手捧着阳光,他低头看我,背后是一片灿烂的阳光,我们两个沐浴在阳光里,笑得如同春花般灿烂。年轻就是好啊,我习惯性翻到背面,上面写着:
  冬之将尽——宋瑜摄于冬至
  宋瑜?我看这个名字看了很久,从包里掏出手机,找到乐乐的名字,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只有四个字:冬之将尽。
  没过五秒钟,他的电话就打回来了。
  “你都知道了?”他轻声问。
  我不知道他指的知道什么,只嗯了一声。
  他沉默了一会说:“阿时,我……”
  我没有等他说完:“宋瑜,我一直很信任你,可是你在骗我瞒着我,你认识沈阑对吗?”我觉得自己的语气很尖锐,如同撕裂的锦缎,带着我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恼怒。
  我在恼怒什么?我不知道。我确实不喜欢别人的欺骗,这很正常每个人都如此,而我们的生活从不缺少欺骗,所以以往的欺骗我都可以沉默以对,但今天我格外咄咄逼人,因为什么?我不知道。很久以后我才豁然明白,因为那天欺骗我的人,他叫宋瑜。
  乐乐一反常态,他又沉默了,过了很久,久到我几乎认为他已经放弃了回答,久到我已经想好了如果他拒绝回答我该说些什么,他开口了:“我认识沈阑,甚至他可以算是我的兄弟,你们通过我认识,谈了恋爱。”
  他如此坦诚让我有一拳打进了棉花里的感觉。我深呼吸两次问他:“那我们为什么分开?你不许瞒着我。”
  乐乐说:“不知道。”我说你别骗我。乐乐平静地说:“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阿时,你要信我。”
  我们又说了什么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他最后对我说:“其实阿时,你很少考虑我的感受的,你只想找到你自己的答案,所以就来质问我,阿时你别这样,我也会难过。”
  我躺在床上,脑子里都是乐乐的这句话,他的声音很安静,在这冬之将尽之际,在这万籁俱寂之时,清淡缥缈,袅袅成诗。
  *
  我一直没见到乐乐,走亲戚的时候他也没来,当然我也没去,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就说我骨子里是一个倔强的人。我们就这么不咸不淡地拖着,初六的时候我拿着行李准备走,我妈敲着我说:“去楼上叫乐乐哥哥一起,两个人有照应。”我有些不情愿,架不住我妈一遍一遍催,只好上楼了,宋阿姨打开门,我说明来意以后,她很意外说:“乐乐昨天就回去了。”
  我心说好你的个宋瑜,我不过是说了你就几句,你脸皮就这么薄,等宋阿姨关上门,我怒气冲冲地下楼,跟我妈说:“你看看,还说找他呢,昨天晚上就走了。”
  我就带着一肚子气上了车,车子微微晃动,有孩子的娇声暖语。我在车上慢慢平复了心情。其实乐乐又有什么错呢,他有什么义务对我好呢,仅仅是依靠一个青梅竹马吗?我又有什么权利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他身上呢?我叹了口气。
  *
  我和乐乐相处得不咸不淡,连小美都看出了端倪问我:“你跟宋瑜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最近怎么了。”我有气无力地说:“还能怎么,凑合着呗。”
  她怼我一下说:“这么好的你自己不抓紧就晚了,你看看,广告部那几个绿茶都要贴他身上了。”我哼一声,心说就他,从小一起长大,我可知道他是什么货色,小时候尿裤子不敢说,还是跑我家来我妈给他换的衣服。
  不过开会的时候我确实好好留意了广告部的那几个人,确实是挺有姿色,不过配乐乐还差点,希望乐乐别瞎。
  *
  那天我在办公室里沏茶的时候戴着耳机听歌,听到《红玫瑰》时突然又想起了乐乐,我却发现我几乎对他一无所知,我了解他的性格和习惯,我却不了解他的生活,他知道我家的地址,甚至有我家的钥匙,我却不知道他住在哪个街区、哪栋楼。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我算不算有恃无恐?我又想起小美对我说的话:“其实我们都看得清楚,宋瑜对你真的很好。”
  “我们是发小啊,真很正常啊?”
  小美一耸肩:“我和咱们部门经理是小学同学,他该训我还训我,宋瑜难道真是因为你俩这点连血缘都不算的关系对你这么照顾?他大概是真的喜欢你吧,诶是不是你做了什么让他伤心的事啊,以前你俩拌嘴他可是早早地就来找你认错的。”
  *
  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沈阑了。虽然在我的同学口中,他曾经对我是那么的重要,但是都过去了,那些照片连同盒子一起丢尽了垃圾桶。我为了这么不值得的一个人和乐乐吵架,我也真是蠢。我想了想,大概吵架的根源还是因为乐乐的欺骗吧。
  *
  我是很娇气吧,又娇气又矫情,什么都没有却什么都想要。乐乐对我已经失望了吗?我看着他走过我面前,就好像看一个普通同事,我们不再聊天,他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给我塞零食,不再陪我吃午饭,本来我想让自己学着接受,可我突然发现,在这样的城市里,车水马龙,灯红酒绿,而我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那我就不能接受了,至少我要争取。
  我问自己,你真的喜欢他吗?我却被这个问题问住了。
  我们是青梅竹马,我们一起长大。我们熟悉彼此就如同左手和右手。我想,他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无法缺失的一部分,他是奔涌的红色液体,流入我的心脏,滚烫又灼热。
  我周围早已经充斥了他的气息,不管是我桌子上的盆栽还是抽屉里的速溶咖啡,他把自己变成一件有一件微小的物件,狠狠挤入我的生活。我甚至不认识周围哪里是干洗店,哪里可以交电话费。
  
  离开他,我想我就是个废物了吧。
  我忍不住笑,宋瑜,你这个心机boy。
  *
  那天跟小美去外面吃饭,我把手机递给她,她打了一通电话说:“嗯对,她喝了很多酒,我劝不住,一边喝一边哭,一边叫乐乐,宋瑜你知道乐乐吗?你把乐乐叫过来吧。”
  打完电话我俩坐在包厢的沙发里笑,我笑得打颤,小美擦去眼泪说:“阿时你真够狠的。”我摇着头说:“都怪你啊,我本来就想放弃了,可听你一说,我觉得不争取都对不起自己。”
  小美临走的时候冲我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等你的好消息!”
  *
  乐乐拉开包厢门看见我坐在沙发上玩手机,又好气又好笑地摇头说:“我就知道你骗我。”
  我站起来说:“就骗你,你能把我怎么样呢?”
  *
  我的记忆突然就好起来了,不过我不打算告诉乐乐。
  乐乐住在离我公交车三站之外的高层里,我要来了钥匙,他不挑食,不过最喜欢番茄炒蛋,喜欢喝碧螺春和铁观音。你看,只要我留心,什么都会记住的。
  我也记起了沈阑,不过我并不想回忆已经过去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是一个契机,我们终于靠一个略显偏激的方式靠近了彼此。乐乐对于我的转变略感意外,不过乐见其成。
  我的生活依然平静没有波澜,可我不知道为什么感到发自内心的快乐,我想奔跑想呐喊,可我都没有,我只是捻去了乐乐嘴边的一个饭粒,就像他经常做的那样。
  有人担心我单纯的因为乐乐对我好,所以我心有愧疚,勉为其难。但是我自己知道我不是。我喜欢那个说“阿时是醉鬼”的乐乐,也喜欢那个帮我买东西的乐乐,但我最喜欢的,是没有任何修饰词的乐乐。
  *
  当洪荒的风吹过我的头发,当我脚下的路不再蜿蜒。生命中有百花葳蕤,有姹紫嫣红。原来这一切,都只为余生不那么漫长。
  *
  那个春天的阳光明媚绚烂,我伸出手,掬一捧阳光。
  “太阳和地球相距一亿五千万公里,其实算下来就是太阳走八分钟的路。所以,我们感知到的是八分钟前的阳光,就算太阳下一秒毁灭,我们还有八分钟的温暖。”我轻声对乐乐说。
  他看着我,脸上有惊讶的表情:“你脑子这么差还记得当初我说过的话!真了不起。”
  嗯?这句话原来是乐乐说的。烙印在我血液中那个声音的主人,此刻就站在我身边,手里举着我的果汁,笑得像个傻子。
  *
  后来啊,那是一个阳光暖软的冬日,我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乐乐坐在我旁边看书,落地窗外飞雪如絮,室内温暖如春。
  我捅了捅乐乐问他:“你还记不记得很多年前,我问你认不认识沈阑,你为什么骗我呀?”
  他抬起头凉凉地瞥我一眼,看得我有点发毛,不过我还是腆着脸问他:“说啊说啊!”
  他哼了一声:“我巴不得你忘了,不然我怎么办?”
  哦是这样啊,真小气!我看向窗外,冬之将尽,春天就要来了。
  
  写在文末:这篇文6000+,在小荷不算短。我写了好几天,也改了几遍,希望各位看客尊重我的劳动成果,没看完全文不要乱评论,因为你没看完全文再评论我是能看出来的,到时候我不留情面的话你也别觉得打脸。彼此尊重对不对。
  写文的初衷很简单,毕业了,不再是高三狗了,而且也成年了,想写写回忆,想追忆一下青春。故事里的阿时很像现实生活中的我,一身毛病啊,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好在我也有我自己乐乐,他不嫌弃我就好QAQ虽然我自己都嫌弃自己。
  以上就是一些碎碎念,大家看到什么不合理bug什么的,欢迎指正啦~
 
 
位置:精品区 年级:高中3 关键字:
作文id:862352 来源:原创 字数:6877 投稿日期:2017-7-8 14:49:22 点击:
  一季若寒 点评

推荐3星:[一季若寒]2017-7-8 14: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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