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1年级 小说阅读指导

绮梦


西下逐灯

  毕竟我们都知道,六便士比月亮昂贵。
  
  这里的盛夏有如热腾腾的蒸炉,晕晕沉沉,是一只刚从混沌中睡醒的野兽,在尽日炎热中蒸发了獠牙与血肉。
  在那个黄昏,乳白的烟雾缭绕在这座工业城市上方,被落日余晖熏染得发黄。远处教堂的尘顶上涂了油亮的金光,隐约传来唱诗班的歌声。可这微弱的歌声淹没于电车的提示音,一叠叠人群的喧嚣,以及刚开张的酒馆播放的流行歌曲里,再也听不清了。
  在某种不为人知的力量的驱使下,匆匆赶路的我不由自主地踱进这家放着大声响流行乐的小酒馆。我的头脑有些发涨,仿佛也被这座城镇的纷杂与分裂扰乱了一样。我想我该喝一杯冰凉的杜松子酒,使乱糟糟的心归于平静。
  这家酒馆装修简单乃至于简陋,好在老板娘是个美人,她那丰满的胳膊上戴着一串珍珠,在昏暗的酒馆里好像在闪着冰冷的微芒,恍如 沼泽边湿淋淋的月光。
  我便是在这里遇见了索尔·克兰德—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个蓬头垢面、寒酸如丧家之犬的人是他!
  这个不幸的人背着一个宽大而扁平的大黑夹子,从远处看活像背了一副棺材。他的五官奇异地缩水了,脸色说不上是苍白还是乌青,身子佝偻着,仿佛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压着他,使他喘不上气。他塌着背,正大口大口吞咽着酒水,分外狼狈。
  这个人真的是索尔·克兰德吗?阿卓尔克街的所有人都坚信索尔·克兰德从少年起到长大都会是一位恪守职责的人才,如一位公正的法官或是一个品行端正的教育家,但为什么他现在如此狼狈呢?
  我从他那个漆黑如夜色的夹子里隐隐嗅出一股死亡都无以媲美的奇异香气,那个沉重的夹子里必定裹藏了他沦落的所有秘密。这种盲目的直觉使我下定主意要同他搭话,于是我静候他机械地吞下所有酒,只等一个契机。
  我大步跨上前去,以近乎愚蠢的熟稔打着招呼:“索尔,好久不见啊……”刚说了一句我便想不出要说什么了,因为索尔·克兰德正一言不发的看着我,眼睛阴沉沉的,让我所有套话成了空谈。从他浑浊的眼里我看见了自己的模样,打了发蜡的头发,讲究的裤子以及僵硬的笑脸。
  他过了好久才问我:“你是拉尔夫?”
  我回应道:“是我,这么些年,你究竟……”他没有看着我,而是背上他那黑色大夹子准备离开。他还是那么该死的傲慢,即便,他早已沦落为流浪汉。我还没有打开那个发出神秘香气的夹子一探究竟,增能让他先走了呢?凭着嗅觉,我分辨出他随身行李里有颜料的腥气,于是说道:“你现在是个画家对吗?这可太巧了,我是个艺术品商人,也许我们该交流一下——,另外,你后背上那个夹子里是什么?它很香,是什么?”
  愿我的读者们原谅我鲁莽。作为一个商人,我向来有着令人嫉妒的敏锐和难以自控的好奇心。
  索尔听后,用颤抖的声调质问我:“你说什么?你说这个很香?”他扯下夹子,眼睛有些发亮,恰如酒馆老板娘雪白的珍珠手串,微微发光。“都给你了!!成功的商人!”他疯叫一声,把棺材似的夹子塞在我的手上,“你拿走她吧!拿走她,这个叫人恨的女人!可亲爱的朋友,看完之后就烧了吧,一定烧了。”
  他不顾我的呼唤,踉跄走出酒馆,跌跌撞撞地迷失在人群中。
  我捧着这个夹子,不知道如何是好。
  我坚信,索尔·克兰德疯了;我少年时代的强劲对手,疯了。
  但当我打开这潘多拉之盒时,我明白了他为什么会疯。因为我看见了她——一位缪斯,他的信仰与梦想,他灵魂的曙光。
  这个黑夹子里只有一幅画,画里只有一位美人,这位缪斯。
  试着想象这样一位美人吧,我的读者!
  她浓黑微卷的长发披在赤裸的肩上,双肩圆润而白皙,颈线纤长如一只天鹅。她丰盈的身体裹在青紫色的纱衣里。那是莎乐美七重轻纱中最绮丽的一层,那鲜明冷艳的紫色仿佛亮光,仿佛冰雪,纯粹剔透而不可触及。
  她侧着身,可眼神却那么曼妙,那翡翠的眼眸像是一面镜子,冷静、平淡而傲慢。她是原罪,她也是神。
  我向来是厌恶紫色的,因为紫是红与蓝暧昧不清的产物,过于俗艳。可是她的紫色与雪白的肌肤,润泽的红唇格外般配,显示出超乎于肉体的美与力量。
  缪斯看着我。她的眼神中没有被社会榨成粉末的世故与温柔,也没有故作娇羞的矫饰。她是一位完完全全的女神,傲慢冷漠到理所应当。
  如果该有一副驱壳,大概是她般模样,不招俗人喜欢,可偏偏懒得讨好,像是迷失于深海的孤岛。
  如果梦想该有一个寄托,大概是她冷凝的双眼,翡翠中泛着蓝的海洋,蕴藏了所有奢望。
  我恍恍惚惚想起一句话:
  “使作家面容变形的不是繁重的事务与生活,而是艺术。”
  便是这种沉重的使命感压垮了他,他深深弯下去的腰酷似米开朗琪罗作画于教堂穹顶。艺术与美,这是多么纤细微妙的东西。柔软的美,往往更让人无以解脱。
  “我的缪斯,将我强硬的剥离尘世,陷我于绝境。”
  在这幅令人沉迷的画卷背面,安静的躺着这样一句话,静悄悄的,无力、疯狂而苦涩。
  再这样下去,我也许会布索尔的后尘。我难以想象索尔以怎样的热情投身于次,又怎样在现实生存的夹缝中跋涉。我不自觉地掏出打火机,颤抖着手指按了下去。
  我其实只是太胆小罢了。我想起了这座工业城市电车的机油味,我所身处的小酒馆中劣质杜松子酒的酸涩,以及我以怎样侥幸的心态选择了一个安稳的生活。美的大门为我敞开,而我却以油滑的手脚阖上了它,并沾沾自喜。
  我爱刻板的人生,我爱束缚我的规则。
  我一边重复这两句,一边看着索尔·克兰德毕生心血化作血红的舞者,灰烬翻飞如同皇家剧院的芭蕾。在扑鼻的汽油芳香中,我留恋的望着她的红唇,那掩映在火光中的红唇。
  你的嘴唇像是渔夫在破晓的海上所寻获的血红珊瑚,那些只奉献给国王的血红珊瑚。
  所有的极美,存在于生死的一线天。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缪斯了。
  在这座工业镇上,盛夏依旧炎热,而我忙碌而快乐,就像索尔所说,我是个“成功的商人”。我时常想着,明天的利润,妻子的小抱怨、儿子糟糕的成绩,美貌女郎的“示好”。
  我想起了绮丽的梦,一想到它会代替一切成为我的信仰,我小市民的本性便开始恐慌,我不愿成为异类。
  就这样平平淡淡一生吧,在所谓宁静的日子里消亡。
  毕竟我们都知道,六便士比月亮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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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id:856207 来源:原创 字数:2373 投稿日期:2016-12-11 14:47: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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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4星:[DANXUE]2016-12-12 1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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