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3年级 小说阅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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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似我

  =、=考试之前写的,所以可能有点抽。



<1>


手机屏幕亮起的同时,“陈迦南”这三个字像带着棱角一样闯入我的视线,钝钝地,一下一下,有节奏地撞击着我的心脏。一种沉闷感升腾而起,让我连呼吸都有些困难。我有一种冲动想挂掉电话,然后深呼吸一口气,平复下自己极不稳定的心情,删掉未接来电记录,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去做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可我没有。我怀着这种莫名的,应该叫“紧张”的心情接通了电话。听到陈迦南熟悉的声音的一瞬间,这种感觉又上升了好几个档层。



“你高中的时候,有喜欢过我吗?”坐在咖啡店内,我终于打破了那份难耐的,因为找不到话题所制成的寂静,一字一句地吐出这一句话。本来看着手中那杯咖啡出神的陈迦南像被针蛰了一下,猛地抬起头来,深深地凝视了我大约三秒左右吧,然后像是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对不起啊。没有。”


我很气恼我居然还记得这一段两个星期前的让人难堪的对话,甚至还清晰地记得当时我听到他的回答后很宽容地对他笑了笑,我觉得我那时的笑一定就像打了败仗,故意装出来的那种看似无所谓的表情,殊不知满脸都洋溢出那种尴尬与颓废;更令人气恼的是,这一段对话在我和陈迦南通话时突兀地撞进我的脑海,让我一时间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语气和陈迦南讲话。

“元夕?”长久没有听到我的回答,电话那头的陈迦南有些疑惑地问。他的声音像一双大手,有力地将我从回忆里拉出来,好不容易挣扎出来的我如梦初醒一般,语无伦次地回答:“啊?恩,哦。我会去的。”话说完,我都不禁为这样窘迫的自己感到脸红。

还好,陈迦南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恩,明天见。”这让我稍稍安了安心,可以看出他完全没有在意我刚才笨拙的回答。听着电话里重复的简单得令人烦躁的"嘟嘟"声,我突然意识到我刚才答应了陈迦南明天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说起来也有三年没见了吧。

真的很想念。

而且,可以看到陈迦南…

我的心脏砰砰地跳动起来,好像要冲破胸膛,飞向现在布满了星星的苍穹,成为其中闪烁的一员。这些天我经历了很多以前经历过的情感。这种感觉很微妙,有些,见到故人的感觉。很久没有见面,我想我得学会好好控制它们。其实归根结底,这些沉淀在我心中良久的感情都是在两个星期前再次见到陈迦南时重新鲜活起来的。像是沉眠了一个冬天,终于得到了春的讯息的动物,迫不及待地复苏,活跃。


<2>


我是从五年前,也就是高一那年喜欢上陈迦南的。

那时他是我的同桌,不爱学习,每堂课都是靠着趴在课桌上睡觉度过的。而我,是那种从小就接受父母老师“只有好好学习才能考上大学才能出人头地”的教育,并且在努力做到这些的老师眼中的“好学生”。

可是这样的我,却羡慕极了陈迦南。他可以在考不好的时候无所谓一样说下次加油;可以在被老师批评时毫不在乎地笑笑;可以放心大胆的睡一节又一节课。他身上没有背负着老师与父母的期望,他活的那么轻松,而且快乐。

喜欢他同时又羡慕他的我,认真地做着每一件和他有关的事情。比如在他睡觉时提醒他老师要来了,在老师叫他回答问题时把答案写在纸上给他看,发作业本发到他的时会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课桌上,有时四目相对时会绽放出一个最真诚的笑容。我从未坦露过心悸,我终是不敢做什么太大胆太疯狂的事,因为我摆脱不了“好学生”这个沉重得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的枷锁。

我喜欢他第三年的时候我们毕业了。毕业典礼上我哭得昏天黑地。我舍不得。舍不得在一起三年的老师同学,舍不得学习了三年的母校,舍不得喜欢了三年的陈迦南。而这种舍不得在陈迦南看不下去我止不住的泪水递给我一张纸巾之后来得越发汹涌。

那天晚上,我把我曾经偷拍的所有陈迦南的照片从日记本里翻出来,看了一遍又一遍。


两个礼拜前,我徘徊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花掉我将近一个月的工资买一件裙子时,身后的一个声音响起:“穆元夕?”

在觉得这个声音很熟悉的同时我回过头去,看到的是陈迦南那张略有些陌生的脸。他改变得很彻底,眼中少了高中时的那一丝锐气与活跃,更像盛了一汪池水,是那种波澜不惊的安静。他的嘴唇微微抿着,神情都和三年前截然不同,不过眉宇间还尚存着一丝我所熟悉的气息。我一愣,感到我浑身的每一个细胞,我的心,我的肺,都在那一瞬间沸腾了,个个都在欢腾地跳跃着,奔跑着。

于是我就知道,我完蛋了,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一刻也没有。


“要不要一起去喝杯咖啡?”我听见自己微笑着对他说。


<3>


第二天的同学聚会上,我开心地和每个熟悉又陌生的人微笑,开心地和大家一起怀念曾经的事情,开心地和大家一起举杯,开心地……还是算了吧,我做不到这么风轻云淡地叙述那天的事情,哪怕我的大脑命令我刻意忽略了那些细节,可那画面却像放幻灯片一样一张一张从我脑袋里闪过,像逃也逃不掉的梦魇,丝线一般缠绕在我的心上。

我骗不了自己。

是的,聚会那天,陈迦南的身后还有一个女生。就让我相信那只是一个女生吧,虽然,虽然仅仅从他们紧握的手就可以推断出他们之间那令我不敢想象的关系。我忘了那天我是怎么度过的,只觉得悲伤像泛滥的洪水在我身体里与我的血液一起飞速流淌,有好一阵子的眩晕——我很庆幸我是坐在椅子上的,然后是因为情绪的巨大落差吧,我的思绪竟翻腾起很多高中时候的事情。


有一次陈迦南没去上课,我一整天都在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于是一放学就到门口小卖部打电话给他。他的电话是我在班主任老师的学生册上看到的,只扫了一眼,我就记住了这个号码,而且那几个数字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里,就像墓碑上雕刻的墓志铭。所以拨打电话的时候一切都顺水推舟,像做过很多次一样。“喂?”听到他声音的一瞬间我鼻子一酸:“陈迦南,你今天怎么没来上课?"“我感冒了。有什么事吗?”听到他的回答,像是完成了什么大事一样,我如释重负,有些欢快地说:“没什么了。那,明天见。”

还有一次我数学考砸了,放学后没有回家,一直伏在桌子上哭,陈迦南正好那天值日,他就坐在我旁边,一直注视着我。他应该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女孩子在他面前哭的剧情吧,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伸手小心翼翼地拍了拍我的背,我诧异地抬起头,脸颊上还挂着泪水,他没有直视我的眼睛,好像将视线牢牢地粘在了我身后的窗户上:“一次考试算不了什么的,别哭了。”我含着眼泪看着他,他正了正神色拿起扫把起身,同时不动声色地抛给了我一块巧克力,我看着他的背影,觉得心情渐渐明朗起来。


而现在,他和旁边那个女孩不知道在说什么,女孩笑的唇红齿白。我深吸一口气,把难过死死地压在心底,起身。那种若有若无的眩晕立马又跳了出来,让我在短暂的时间内大脑空白,眼前出现了许多闪烁着的亮点。过了好一会儿,那些亮点渐渐消失,我的视野才重新清晰起来,在大家诧异的目光下勉强地笑了笑:“我有些不舒服。先走了。”然后我提起包,仓皇而逃,走出门的同时,我的泪水毫无征兆地滑下。


<4>


那次聚会之后,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好几天,靠着几桶方便面度日。闺蜜在第五天来我家,看到我第一眼就惊叫道:“你怎么魂不守舍的!”她硬拉着我到超市去买东西,我漫不经心地应付着她“这个好还是那个好”“这个打折哎买不买”一系列的问题,直到她对我模棱两可、不在状态的回答很不满意,扔下我自己挤进买水果的人群中时,我才得以清静,百无聊赖地看着前方打折的牌子发呆。

“好了我们走吧。”闺蜜咋咋呼呼地从人群里又挤了出来,密布的人群像一块撕裂了一道口子的布,在闺蜜出来后又还原如初,其中掺杂着几个人的埋怨声。我有一瞬间的恍惚,这种恍惚是及其微妙的,短暂地出现又飞速地离去。

我们可以走了。我的脚步却迟迟没有移开。陈迦南在我的前方对我微笑,我相信,如果他旁边没有那个女孩,我也一定会回他一个微笑的。最灿烂的那种。像高中时的一样。他牵着那个女孩径直向我走来,直到两个人都驻足在了我的面前。

“我要结婚了。后天。这是请帖。”
他递给我那张红色的卡片,我觉得那张卡片像一纸夺命书,我接过它,就命不久矣,“你会来的对吧?”我想我的眼睛里一定有什么东西黯淡了,不然闺蜜不会丢下一句“她会去的”,然后趁我的表情还没惨不忍睹时拉过我转身就走。


回家路上,我呆呆地看着手里的请帖,沉默不语。


<5>


我穿着那件花了我将近一个月工资的裙子去参加了陈迦南的婚礼。穿着西装的陈迦南让我觉得很陌生,我记忆里最深刻就是穿着校服与朋友们谈论某款当红的网游的他,脸上带着属于那个年纪的活跃与朝气,每次看着他我都能感受到满满的正能量。我坐在一个角落,看着他们走进礼堂,互换戒指,然后接受着亲朋好友的祝福带着笑容道谢。他现在的笑容总是让我觉得有点假,怎么说呢,时间早已磨平了他的蓬勃、活力,他现在就是一潭静谧的水,给人的感觉只有平静坦然。我就一直注视着他,甚至不会担心目光碰撞时的那种不可避免的窘迫。从婚礼开始到结束,我都坐在那里,我没有那么强大的灵魂,能够微笑着拿着酒杯走到那对新人面前,祝他们白头偕老,天长地久。


<6>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打开电脑上了微博。输入密码时我手都在微微颤抖。我不知道我这次上微博的用意,只不过是在婚礼上突然想起来高中曾有一段时间玩微博,关注了陈迦南,他不知道那是我,我也不去打扰,只是明天默默看他更新的状态。后来,他的微博再也没有更新过,我也就不玩了。而现在,我只是为了怀念一下么,我不知道。

登上微博,点开了曾经进入过无数次的陈迦南的微博主页。最后一条微博显示的时间仍然是三年前。我看着他的头像,三年了,好像什么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无意间按了一下F5,屏幕刷新,我等待着电脑短暂地卡了一下之后出现同刚才一模一样的页面。当页面平静下来的时候——我拿着鼠标的一直往下滚着鼠标上的滑轮的手突然抖了一下,然后有些神经质地快速向上滚动。我知道我没看错,一条新微博赫然出现在陈迦南的主页上。五分钟前发出去的。眼球前蒙上了一层雾气。

那是一段很长的话。
“其实结婚与爱情不同,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无论你多爱一个人,也不一定能和她在一起。最终还是那个最合适的人和你度过一生。我从来没说过爱她,也不是不知道她的感情,但我不想让婚姻中的琐碎小事和柴米油盐破坏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美好。做朋友或许是最好的选择,那就做一辈子朋友吧,朋友。”


原来,你一直都懂。我的泪水冲破了那层雾气,毫不迟疑地流了下来。然后我就笑了,很开心的那种笑,也是我这几天来第一次笑。我掏出手机,发出一条短信,收件人是陈迦南。“朋友。明天一起去咖啡店坐坐吧。”


<7>


我和陈迦南面对面坐着,没有太多的话,不约而同地看着窗外的风景。咖啡店里的轻音乐充斥着耳膜,我看着折射进窗内的阳光,由衷地说:“这样真好呀。”陈迦南看着我笑了:“是啊。有咖啡,有阳光,有你。真好呀。”谢谢有你。我在心里轻轻地说,然后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The end.


逗比似我:

= ̄ω ̄=我想,作为学生的我们是不是都有很喜欢过一个人呢,也许结局是分开,是放弃,是在一起,或者其他。但年少时懵懂的爱恋总会在青春的道路上画上或浓或淡的一笔吧。




 
 
位置:发表区 年级:小学3 关键字:
作文id:776975 来源:原创 字数:4340 投稿日期:2014-6-19 18:10:00 点击:
  凉笙 点评

推荐3星:[凉笙]2020-3-11 10: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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