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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报应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佛家的信念,在别的宗教中也能找出类似的训诲。事实上,作为一个朴素的愿望,它存在于一切善良的人们心中。当我们无力惩恶时,我们只好指望老天显示正义。我们还试图以此警告恶人,恶人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作恶,就是因为他们自以为可以不受惩罚,如果报应不爽,他们必有所收敛。可惜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仍然常常看见恶人走运,好人反而遭灾。于是,我们困惑了,愤怒了,斥报应说为谎言,或者,为了安慰自己,我们便将报应的兑现推迟到来世或天国。

  如果把报应理解为世俗性质的苦乐祸福,那么,它在另一个世界里能否兑现,实在是很渺茫的。即使真有灵魂或来世,我也不相信好人必定上天堂或者投胎富贵人家,恶人必定下地狱或者投胎贫贱人家。不过,我依然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是应该按照一种完全不同的含义来理解。我相信报应就在现世,而真正的报应是:对于好人和恶人来说,由于内在精神品质的不同,即使相同的外在遭遇也具有迥然不同的意义。譬如说,好人和恶人都难免遭受人世的苦难,但是,正如奥古斯汀所说:“同样的痛苦,对善者是证实、洗礼、净化,对恶者是诅咒、浩劫、毁灭。”与此同理,同样的身外之福,例如财产,对善者可以助成闲适、知足、慷慨的心情,对恶者却是烦恼、绳索和负担。总之,世俗的祸福,在善者都可转化为一种精神价值,在恶者都会成为一种惩罚。善者播下的是精神的种子,收获的也是精神的果实,这就已是善报了。恶者枉活一世,未尝体会过任何一种美好的精神价值,这也已是恶报了。

  《约翰福音书》有言:“上帝遣光明来到世间不是要让它审判世界,而是要让世界通过它得救。信赖它的人不会受审判,不信赖的人便已受了审判……而这即是审判:光明来到人世,而人们宁爱黑暗不爱光明。”这话说得非常好。的确,光明并不直接惩罚不接受它的人。拒绝光明,停留在黑暗中,这本身即是惩罚。一切最高的奖励和惩罚都不是外加的,而是行为本身给行为者造成的精神后果。高尚是对高尚者的最高奖励,卑劣是对卑劣者的最大惩罚。上帝的真正宠儿不是那些得到上帝的额外恩赐的人,而是最大限度实现了人性的美好可能性的人。当人性的光华在你的身上闪耀,使你感受到做人的自豪之时,这光华和自豪便已是给你的报酬,你确实会觉得一切外在的遭际并非很重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