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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三章

老子

  本章论述了无为而治的具体内容:通过各种途径减损百姓的欲望,使他们不竞相争夺,使智者也不敢随意作为,从而使社会实现安定太平。

  不尚贤①,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②,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③,使民心不乱。

  【注释】

  ①尚贤:尊崇贤人。

  ②难得之货:稀有、贵重物品。

  ③不见(xiàn)可欲:不显露那些可以引起人们欲望的事物。见,同“现”,显露。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①,实其腹,弱其志②,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③。为无为④,则无不治⑤。

  【注释】

  ①虚其心:使百姓的心虚静。

  ②弱其志:减损百姓的欲望。

  ③不敢为:不敢随意有所作为。

  ④为无为:推行无为政策。

  ⑤治:太平、安定。

  【译文】

  不尊崇贤人,使百姓不争功名;不看重贵重物品,使百姓不做盗贼;不显露可以引起人们欲望的事物,使百姓思想不乱。所以圣人治理国家的方法是:让百姓的心虚静,让他们吃饱肚子;减损百姓的欲望,增强他们的体质;永远使百姓没有知识和欲望,使那些聪明人不敢随意有所作为。推行无为政策,那么国家就会安定、太平。

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