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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清廉故事-包拯 铁面无私,名垂青史

包拯一生中很长时间是担任掌有实际办案权的要员。他曾经亲手处理不少案件,为百姓审清很多冤案,讨回公道。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十二月,包拯第三次奉调入京,“以刑部郎中权知开封府事”。开封府是当时京师所在地,皇亲国戚、宦官权贵众多。他们直通皇帝,有后台,有靠山,政令不易推行。据史书记载,在北宋的一百多年中,担任开封知府的有180余人,人事更动频繁,反映出京官难当的事实。包拯到开封府上任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革不合理的诉讼程序。原来百姓申诉,须把状纸先递交给门牌司,有人就从中勒索钱财,营私舞弊。包拯取消这一程序,衙门大开,使百姓能直接向他递交状纸辨明曲直,这样,有理无钱的黎民百姓就能申冤雪恨了。

包拯平日常板着面孔,难得一笑,但执法非常严明,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包公到任后的第二年,流经开封的惠民河暴涨,洪水淹没了大批民房。包拯视察灾情时,发现许多达官贵人在河边建有私家花园,楼台亭阁水榭触目皆是,两岸伸延而出的地基和建筑物使河道变窄,导致水流不畅,泛滥成灾。包拯要求他们拆除“违章建筑”,但这些官宦人家借口有地契不拆。包拯经核查发现他们的地契全都是弄虚作假,就当场命令立即拆除,而且把这些人的名单一一上报朝廷,追究其罪或撤销其官职。

如果说弹劾不法的皇亲国戚、杜绝外戚窃权的通路和避免外戚擅权的悲剧,是包拯从政的一大历史功绩,那么,大力平反冤案则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称颂的又一大功劳。担任荆湖南路转运使的王逵,竟然非法预征数十年的徭役,并且限令百姓折交现金。有人变卖房屋典押田地亦无法缴足这笔钱,王逵就规定其佃户赔纳。这样一来,有的逃进深山老林,有的聚众揭竿反抗。一些州县小官稍有不从命的,王逵就对他们施以酷刑,被其迫害致死者“难以数计”。消息传到京城,王逵怀疑是洪州前任知州卞咸在告发他,于是指使爪牙诬告卞咸,为此受到株连的人竟达五六百。包拯闻知这起骇人听闻的大冤案,震怒之极,他向宋仁宗一连递交七道奏折,在奏折里详细列举了王逵的罪行,无情揭发,无所畏惧,主张依法严惩。在包拯披肝沥胆、舍命直谏之下,宋仁宗终于被感动,下诏细查严办,这一惊天冤案才总算得以昭雪。

庆历年间,中央掌握司法大权的审刑院、大理寺收到的案件年年有增,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捏造事实、诬陷忠良和屈打成招的,冤假错案因此与日俱增。许多孤弱无援的百姓往往惨遭重刑,而一些豪强刁民却逍遥法外。包拯针对这种社会现象,竭力主张平反冤狱,发挥监察机关的权力,几次在奏疏中深刻地揭示出酷吏的作弊和造成危害的严重性,同时还具体提出了纠正酷吏弊端和避免冤假错案的办法。他建议精选一批清廉能干的官吏去代替那些苛刻、残忍的转运使和提点刑狱,使那些酷吏不能再继续为所欲为。这次宋仁宗很快采纳了包拯的办法,从而有力地制止了酷吏的舞弊行为,降低了产生冤假错案的概率。

包拯为民申冤的思想和行为,虽然在整个封建社会只是凤毛麟角,但犹如长夜之光、久旱之霖,是民众急切盼望的。今天,开封的包公祠大殿正中高悬着“铁面无私”的匾额,两侧陈列着妇孺皆知的三口铜铡和一组塑像——包拯左手高托乌纱帽,右手直指浑身颤抖、恐惧万状的赵王,看了这不徇私情、勇铡奸逆、为民除害的情景,凡有正义感的人都会感到痛快而荡气回肠。包拯任开封知府只有一年多时间,但在开封人民心中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座祠堂就是包拯逝世后不久,开封百姓为纪念他而特意建造的。

包拯为官二十余年,宋仁宗时又高居宰相之职,但他严于律己,清廉正直,十分注意砥砺名节。端砚从唐代以来即负盛名,早有“端州石砚人间重”的诗句流传于世。至宋代,端砚更加名贵,已成为朝廷贡品。历任端州知州都要在完成贡品定额外,再强令砚工生产出比定额多数十倍的端砚,或贪污勒索,中饱私囊;或用以赠送朝中权贵,博取仕进。包拯上任后,一扫前任额外多征贡砚之陋习,命砚工按照进贡实数制作交纳,深受百姓欢迎,包公离任后,当地砚工精制一方好砚要赠送给他,被他婉言谢绝。包拯酷爱书法,以知州之尊,又为当地百姓做了好事,连作为纪念品的一个砚台也不收受,这一举动不仅与其时历任官员相比判若泾渭,即使对今天的社会来说,仍具有现实意义和醒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