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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鸦片战争以前)故事-清朝前期的统治措施

明朝与满洲贵族的战争和明末农民战争共进行了四十年,这一时期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十分尖锐。战争使人口锐减,社会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当时繁荣的江南,“人民多遭惨杀,田土尽为丘墟”。湖广地区是“万井烟寒,千家空杵”。四川是“民无遗类,地尽抛弃”。北方的直隶是“极目荒凉”。

据1623年明朝统计,全国有人口五千一百多万,到清顺治时的1661年统计,全国人丁只有一千九百多万,人口大约有四千万,可见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有多大。对清统治者而言,人口的减少就意味着剥削对象的减少,清政府必须实行缓和矛盾的政策和恢复社会生产的措施。

清朝的统治,除特别加强民族压迫外,大体上都沿袭明朝的成法。明朝大量兼并土地的田庄,到清初时就为“圈地”所代替。圈地就是强行划范围占领土地。八旗兵每人可得圈地六垧每垧六亩,家有壮丁两人者加一倍。“垧”就是“赏”。垧,后来成为东北、华北部分地区地亩的计算单位。被圈的土地,有的使农民沧为奴隶,为新主人耕种,有的直接当作牧场使用。总计被圈的土地有十多万顷,大多是京畿附近人民的土地。

清统治者占地有限,不得不把明朝时的庄田还归农民耕种,给予所有权,称为“更名田”。鼓励人民耕种无主荒田作为世业,如因家贫无力耕种,政府可贷给耕牛种子,或者免除租税。

康熙帝亲政之后,积极推行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的政策措施,其中重要的有:康熙八年(1669年)下令停止圈地,并规定当年所圈占的土地,迅即查还给汉人,以缓和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康熙帝屡兴大工程、修治黄河,每年费银三百多万两。当时黄、淮、运河等决口一百多处,海口淤塞,运河断流,漕运受阻,康熙帝重用靳辅和陈潢等人大力治理黄河,堵塞决口,使河归故道,漕运畅通。

康熙帝多次蠲免钱粮,共计蠲免钱粮九千多万两。在整顿赋役制度方面,主要是在明代“一条鞭法”的基础上推行地丁制度。清政府鉴于“丁额无定,丁银难征”,“完纳甚难,催征不易”,以及各地农民为丁银所迫而大量逃亡的情况,为了减少逃亡、稳定生产,均定赋役,确保国家的赋税收入,于1712年宣布: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丁银数(人丁二千四百余万,丁银三百三十余万两)为固定数额,以后额外添丁,不再多征。“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种冻结人头税的办法,在赋役发展史上确是一大进步。因为人丁数固定了,丁银数额也固定了,这就为实行“丁随地起”、“摊丁入亩”的地丁合一制度奠定了基础,从而解决了明代一条鞭法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康熙末年,四川、广东等省已开始试行摊丁入亩。雍正帝即位不久,便正式颁布诏令,普遍推行地丁制度,把固定的丁银数,全部摊入田亩中征收。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命贵州省实行“摊丁入地”为止,除少数几个边区外,地丁制便成为清朝划一的赋役制度。从此,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的人头税基本上废除,封建国家对农民在经济上的束缚也进一步松弛,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

由于实行了“盛世滋丁,永不加赋”的政策,人口的增长出现了奇迹般的变化。全国人口明末(1623年)为五千一百万,到乾隆六年(1741年)为一亿四千三百多万,1790年为三亿零一百多万,1840年达到了四亿一千多万!全国耕地面积在1725年也有近九百万顷,也大大超过了明代的最高数字。

清统治者在入关以前,在行政机构上就依照明朝制度,对后金的机构进行了调整和改革,那时设有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宏文院合称“内三院”。六部和明朝相同,负责具体政务。入关后,基本上承袭明制。在清初,全国军政大权实际上由满族贵族掌握,由他们组成“议政王大臣会议”,即“议政处”,决定全国的军政要务。这个议政处先由摄政王多尔衮控制,康熙初年,又由鳌拜擅政,康熙帝除鳌拜后,实权才回到皇帝手中。以后康熙帝逐步地取消满族诸王贵族的议政资格。他在乾清宫西南设置“南书房”,选拔翰林院词臣入内当班,称为“南书房行走”,由他们按皇帝旨意发布政令。雍正时期又进一步强化皇权,在隆宗门内设置了军机房的机构,后来正式定名为军机处,实质上军机处成了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核心机构。这个机构的人选是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大员组成,这些人称为军机大臣,又称为“大军机”。为首的一员称领班或首枢。军机处的属僚称军机章京,又称为“小军机”。军机处完全听命于皇帝。皇帝的机密要令由军机处草拟为“谕旨”,直接发给地方督抚,称为“廷寄”;地方督抚将重大政务径寄军机处,交皇帝御览审批,称为“奏折”。皇帝真正做到了“乾纲独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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