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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

齐威王当了霸主之后,燕、赵、韩、魏等国,纷纷前来朝贡,只有西方的秦国未来。原来,当时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比较落后,中原各国称秦为“西戎”,很少与秦来往,还不时派兵侵夺秦国的土地。

周显王八年(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他感到秦国外受强邻欺压,内有贵族专横,日子很不好过,决心奋发图强,改变国家的落后面貌。为寻求改革的贤才,便下了一道求贤令:“无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谁有妙计使秦国富强起来,就封他做大官,赏给他土地。”不久,一个叫卫鞅的年轻人应征从魏国来到秦国。

卫鞅姓公孙,名鞅,原是卫国的一个没落贵族,习惯上称呼他卫鞅。他看卫国弱小,不足以施展他的才华,便跑到魏国,在魏国当了好长时间的门客,没有受重用。卫鞅正在郁郁不得志之时,得悉秦孝公招揽人才,便离开魏国到了秦国。

卫鞅到了秦国,托人介绍,见到孝公。卫鞅将他一套富国强兵的道理和办法给孝公讲了。孝公听得津津有味,连饭都忘了吃。两人议论国家大事,十分投机,一谈数日。最后,孝公决定变法,改革旧制,颁行新法令。

许多贵族大臣惟恐变法革新损害自己的利益,极力反对。于是,秦孝公就把卫鞅、甘龙、杜执等人召进宫中,商议变法革新之事。秦孝公说:“寡人要实行变法,就需破除旧法,改变古礼,这恐怕会遭到天下人的批评,众卿以为如何?”

卫鞅说:“干一番新事业,遭到人们的反对,是常有的事。如果主公患得患失,缺少信心,永远也不能成功。”

甘龙和杜执早同贵族串通一气,因而极力反对卫鞅的主张。甘龙说:“圣人的‘礼’、‘义’不能违背,先王的制度不能改变。沿用古礼,不必劳苦,就能够获得成功;遵守旧法,吏民相安,才能够太平无事。”

杜执说:“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改变旧制;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变更法度。效法古代没有错误,遵守旧礼不会产生奸邪。要不要变法,主公可要慎重考虑。”

卫鞅马上站起来驳斥道:“请问两位大夫,古代礼制不同,你们说该效法哪一种?帝王不相因袭,你们说该遵守谁的法度?三皇五帝且不论,就拿商汤王、周武王来说,哪一个不是根据当时形势来建立法制的?治理国家不能用一种方法,怎样对国家有利就怎样做。因而,推翻古法的人,未必错误;拘守旧礼的人,也未必正确。如今,主公既然已经决定要变法革新,那又有什么可非难的呢?”卫鞅的一番话,驳得甘龙、杜执面红耳赤,半晌说不出话来。

秦孝公听了卫鞅有理有据的辩驳,更加坚定了变法的决心。他说:“愚人的欢喜,正是聪明人的哀痛;庸人的愉快,正是贤人的悲伤。寡人为了富国强兵,决计实行变法。今后,谁敢反对变法,一定从严惩处!”事后,秦孝公提升卫鞅为左庶长,委托他主持制定新法令。

这一天,秦国都城南门外人头攒动,熙熙攘攘,这些人在干什么呢?原来卫鞅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后,怕新法令推行不开,就想了个办法。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来长的木头,旁边贴了张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他十金。”不多会儿,木头周围就围满了人,大家议论纷纷。大多数人认为设有圈套,好长时间没人出头。卫鞅看没人扛,又把奖赏提高到五十金。这一下,人们的猜疑更多了,不明白搬动上百斤重的木头为什么价值那么高。正当大家半信半疑之时,一年轻壮汉从人群中挤过来,二话没说,扛起那根木头就向北门走去。卫鞅当着众人的面,亲自赏给了那个年轻壮汉五十金。他认真地对众人说:“诸位看到了吗?国君说话算数,决不欺骗百姓。为了使秦国富强起来,我们国君决定开始实行新法。望诸位服从法律,按新法办事。如果谁犯了法,就要依法治罪!”不久,卫鞅就公布了新法令。法令的主要内容有:

老百姓要登记户口,建立什伍组织。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一家犯法,其余九家必须告发。不告发的,处以腰斩的刑罚。窝藏犯人的,按投降敌人治罪。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免除劳役。从事工商业的人,一律罚为奴婢。

按照军功大小,授给官职、田宅。打架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判刑。

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凡是没有功劳的宗室贵族,一律削除宗室的属籍。

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一家有兄弟两个以上的,到了成年,必须与父母分家另住。不分家的要加倍征税。

新法实行以后,秦国果然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们男耕女织,生产的粮食和布帛渐渐多了,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军事力量也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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