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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题材的“选择”

谈题材的“选择”

大概我们总见过三十年前的照相罢。那些照相中的“主角”自然是被“照”的人。现在我们通行的个人照相大都是一个人站在那里或坐在那里,他背后倘使是雪白一片,那么“照”的时候一定用白布幔做“背景”,倘使是黑的,那么是黑布幔的“背景”;也有用摺纹极显明的深色的布幔的,那么“照”出来时就像站在或坐在什么“幔”前面了。

但是三十年前的人身照相却不作兴这么简单地只照了一个人。“人”虽是主角,可需要陪衬。他背后的那幅“背景”一定是画着园林楼阁,而且大多数画得有一个洞门;被“照”的人通常是坐的,他的坐位通常是靠近那“背景”上的月洞门;他的椅子旁边大概有一个茶几,茶几上摆着茶碗,水烟袋,自鸣钟,帽筒,——更讲究的,还有一套线装书。三十年前,人们觉得非如此便不成其为一帧“造像”。

我并不赞成这样“公式主义”的“布景”,但是我以为倘使“照”一个人而要把这个人的生活环境、身分连带“照”出来,那么,在被“照”的人身边加些什么配搭的物件,就是一种“方法”。在这意义上说来,三十年前的人身“照相”就不像我们现在那样目的只在留一个面相了,三十年前的人身照相除给人看了面相外,还企图给人看这人的“个性”。

不过这种企图一被“公式主义”所限制,结果就适得其反了。大概中国最早“照照”个人相片的,不外是达官贵人绅缙巨商之流罢,大概是他们按照自己的生活习惯选定了要有怎样的“布景”罢,——从他们这些选定中,自然也透露了他们的思想意识的,然而后来营业性质的照相馆却将这样的选定施之于人人,不问是阿猫阿狗都叫在这套“选定”前留下“面影”,那结果就只有可笑而已(这也是我的推想,以为当时照相馆那一套公式主义的茶碗,水烟袋,帽筒,自鸣钟之类,是从他们最早的主顾——达官贵人绅缙巨商那边学来的)。在这里,我们就看见“公式主义”破坏了原来的颇有艺术意味的“企图”,——给人看了面相以外,还给人看“个性”。

我们这里并不打算讨论什么“公式主义”。我只想指出:一位照相师如果想把人面和个性一同照出来,那么,他一定要很细心地“选择”他的“布景”,他在那被照者身边所摆的配搭物件一定得适合于那人的“身分”。

如果照的不是人而是“风景”呢?“选择”是同样重要的!在我们眼前的一片“风景”也许是广袤数里以至十数里,有山,有水,有树木,有房子;如果我们要照的不是这一片“风景”的“鸟瞰”,而是艺术意味的“风景画”,那我们就只能摄取这一大片“风景”的一角。高明的美术照相手就会告诉我们:应该“选择”怎样的一角才能把这“风景”的精彩摄取了来。哦!说是“精彩”还嫌不够,应当说那“风景”的“个性”。一处的“风景”是有它的“个性”的。这“个性”就是我们常说的对于一处“风景”的形容词,例如“苍凉”,“明媚”,“雄壮”,“幽┮荨薄…这“个性”不一定显露在那一片“风景”的全面,而往往是集中地表现在它的某一角或某一点。高明的美术摄影家就能够“选择”了最能表现那“风景”的“个性”的一角收入他的摄影器!

“选择”是必要的!就摄影艺术而言,一大片“风景”只是一种素材,必须经过了摄影家的艺术眼光的“选择”,然后那拍出来的照不单是一幅地形加房子树木,而是一件艺术品了!

然而摄影家“选择”的时候并不是“纯客观”的态度。他的“选择”的结果就是他主观的思想意识所决定的。自然呀,摄影家跟创作家不同。创作家把某一现象通过了他的意识,分析过,整理,而使之再现;摄影家不过把某一现象经过了他的“选择”而“拍了下来”(Copy)。但是既已经过他的“选择”了,则那艺术品的“照相”片上就也含有了摄影家的主观的意识。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来说明这一点。

假定这里有一片“风景”,它的“个性”是光明和黑暗的交错。第一个摄影家拍了一张照片,给我的印象是黑暗多于光明。第二个摄影家取了另一角度,结果他的“作品”所表现的,乃是黑暗和光明对半。第三个摄影家给我们看的却又不同了,他这一张照片表现了黑暗面虽像颇大,然而那到处在闪烁着的光明正将驱走那黑暗。

这就说明了同一“现象”会因各人“选择”时主观意识的不同而造成了完全不同的三张照相片——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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