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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理想的工作

“说真的,”路路通开始觉得有点儿迷惑,自言自语地说:“我在杜叟太太家里看见的那些‘好好先生’跟我现在的这位主人简直一模一样!”

老实说,杜叟太太家里的那些“好好先生”是用蜡做的,在伦敦经常有很多人去观赏。除了不会说话,这种蜡人做得几乎跟真人一样了。

在刚才和福格先生简短的会面里,路路通就已经认真仔细地观察了他这位未来的主人一番。这人看来大约四十上下,面容清秀端正,高高的个儿虽然略微有点发胖,但是并没有损及他的翩翩风采。金褐色的头发和胡须,光溜平滑的前额,连太阳穴上也没有一条皱纹。面色白净,并不红润,一口牙齿,整齐美观。他的个人修养显然很高,已经达到了相士们所说的“虽动犹静”的地步。他具有凡是“少说话,多做事”的人所具有的所有特点。安详,冷静,眼皮一眨不眨,眼珠明亮有神,简直是那种冷静的英国人最标准的典型,这种人在英国是司空见惯的。他们常被昂·高夫曼的妙笔刻画成或多或少带了一点学究气的人物。从福格先生的日常生活来看,人们对这位绅士有一种印象,觉得他的一举一动都是不轻不重,不偏不倚,进退得当,恰如其分,准确得跟李罗阿或是伊恩萧的精密测时计一样。事实上,福格本人就是个准确性的化身,这一点从他双手和双脚的动作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和其他动物的四肢一样,人类的四肢,本身就是表达感情的器官。

福格先生是这样的一种人,行动精密准确,从来不慌不忙,凡事总有准备,甚至连迈几步、动几下,都有一定的规律,生活一向按部就班。福格先生走路从不迈出多余的一步路,走道总是抄最近的走。他决不无故地朝天花板看一眼,也不无故地做一个手势,他的情绪从来没有激动过,也从来没有因为何事苦恼过。虽说他是世界上最不性急的人,却也从来没有因迟到而误过事。人们也都能理解他生活孤独,甚至可以说与世隔绝这一点。他觉得在生活中总要和别人交往,总会发生争执,这就会耽误事,因此,他从不与人交往,从不与人争执。

说到若望,他又叫路路通,是个土生土长的巴黎人。他在英国待了五年,一直在伦敦给人当亲随佣人,但他始终没有找到过一个合适的主人。

路路通与福龙丹、马斯加里勒那一流的人有着明显的不同。那些人只不过是些耸肩昂首、目空一切、装腔作势、瞪眼无情的下流痞子罢了,而路路通却不是那种人,他是个很正派的小伙子,他的相貌很讨人喜欢。他的嘴唇稍微翘起,看来像是准备要尝尝什么东西、亲亲什么人似的。他那长在双肩上的圆圆的脑袋给人们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他真是个殷勤而又温和的人。在他那红光满面的脸膛上有一双碧蓝色的眼睛。他的脸胖得自己都能看到自己的颧骨。他青年时代的锻炼,给了他这样健壮的体格:身躯魁梧,肩宽腰圆,肌肉结实,而且力大非凡。他那棕色的头发总是乱蓬蓬的,不像古代雕塑家那样懂得密涅瓦十八种处理头发的技艺,路路通只懂得一种:拿起粗齿梳子,刷刷刷三下,就万事大吉。

这小伙子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性格,不管是谁只要稍微考虑一下,都不会说他会跟福格的脾气合得来。他是否像主人所要求的那样具有百分之百的准确性呢?这只有到他真正工作的时候才能看得出来。人们知道,青年时代的路路通曾经历过一段东奔西走的流浪生活,现在他很希望过上安定的生活,好休息休息。他听到有人夸奖英国人的作风是有条有理、一丝不苟和典型的冷静的绅士气派,于是就跑到英国来碰运气了。可是直到目前为止,老天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在任何地方都无法扎根。他先后换了十户人家,这十户人家都是些性情古怪,喜欢冒险,四海为家的人,这些人家都不合路路通的口味。他最后的一份工作是在年轻的国会议员浪斯费瑞爵士家做佣人,这位爵士老爷是海依市场的牡蛎酒吧的常客,晚上经常在那度过,他往往还会喝得烂醉,第二天早上叫警察给背回来。路路通为了不失对主人的尊敬,曾经冒险向爵士老爷恭恭敬敬地提了些很有分寸的意见。结果爵士老爷大发雷霆,路路通就不干了。刚好在这时候,他听说福格先生要找一个佣人,了解了一下关于这位绅士的情况,知道他的生活是十分规律的,既不在外面住宿,又不出门旅行,连一天也没有远离过家宅。为这个人工作,对路路通而言实在是太合适了。所以他就登门拜见了福格先生,把这件差事正如我们前面所看到的那样谈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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