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少年百科 - 电子书 - 正文*

康德美学思想评述

创造这些审美理念的机能,康德名之为天才,我们内部的超感性的天性通过天才赋予艺术以规律,这是康德对审美原理的唯心主义的论证。

一个判断的宾词若是“美”,这就是表示我们在一个表象上感到某一种愉快,因而称该物是美。所以每一个把对象评定为美的判断,即是基于我们的某一种愉快感。这愉快作为愉快来说,不是表象的一个属性,而只是存在于它对我们的关系中,因此不能从这一表象的内容里分析出来,而是由主体加到客体上面的,必须把这主观的东西和那客观的表象相结合。因此这判断在康德的术语里,即是所谓综合判断,而不是分析判断。

但不是每一令人愉快的表象都是美。因此审美判断所表达的愉快必须具有特性。

问题是:什么是美?即审美判断的基础在哪里?这一宾词所加于那表象的是什么?这些归结于下列问题:审美的愉快和一切其他种类的愉快的区分在哪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就说出了“美或鉴赏判断的性质”,这是“美的分析”的第一个主题。

美以外如快适,如善,如有益,都是令人愉快的表象。康德进一步把它们分辨开来,说它们对于我们的关系是和美对于我们的关系不同的。康德哲学注重“批评”(Kritik)亦即分析,他偏重分别的工作,结果把原来联系着的对象割裂开来,而又不能辩证地把握到矛盾的统一。这造成他的哲学里和美学里的许多矛盾和混乱,这造成他的思想的形而上学性。

快适表现于多种的丰富的感受,如可爱的、柔美曼妙的、令人开心的、快乐的等等,是一种感性的愉快的表现,而善和有益是实践生活里的表现。快适的感觉不是系于被感觉的对象,而是系于我自己的感觉状况,它们仅是主观的。如果我们下一判断说:“这园地是绿色的”,这宾词“绿”是隶属于那被我们觉知的客体“园地”的。如果我们判断:“这园地是舒适的”,这就是说出我看见这园地时我的感觉被激动的样式和状态。“快适是给诸感官在感觉里愉快的”,它给予愉快而不通过概念(思维)。对于善和有益的愉快是另一种类的。有益即是某物对某一事一物好。善却与此相反,它是在本身上好,这就是只是为了自身的原因、自身的目的而实现,进行的。有益的是工具,善是目的,并且是最后目的。二者都是我们感到愉快的对象,却是在实践里的满足,它们联系着我们的意志、欲望,通过目的的概念,它们服务于这个目的。有益的作为手段、工具,善作为终极目的,前者是间接的,后者是直接的。康德说:“善是那由于理性的媒介通过单纯的概念令人满意的。我们称呼某一些东西为了什么事好(有益的),它只是作为手段令人愉快的,另一种是在自身好,这是自身令人愉快满意的。”善不仅是实践方面的,且进一步是道德的愉快。

但二者的令人愉快是以客体的实际存在为前提,人当饥渴时,绘画上的糕饼、鱼肉、水果是不能令人愉快的,它们徒然是一种刺激。除非吃饱了,不渴了,画上的食品是令人愉快的,像十七世纪荷兰画家常爱画的一些佳作。一个人的善行如果是伪装的,不但不引起道德上的满意,反而令人厌恶。除非我们被欺骗,信以为真(即认为是客观存在着)的时候。这就是说我们对于它们的客观存在是感兴趣的,有着利害关系的。

但在对于美的现象的关系中却不关注那实物的存在,对画上的果品并不要求它的实际存在,而只是玩味它的形象,它的色彩的调和,线条的优美,就是说,它的形式方面,它的形象。康德说:“人须丝毫不要坚持事物的存在,而是要在这方面淡漠,以便在鉴赏的事物里表现为裁判者。”总结起来,康德认为美是具有一种纯粹直观的性质,首先要和生活的实践分开来。他说:“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即使渗入极微小的利害关系,都具有强烈的党派性,它就决不是纯鉴赏判断。因此,要在鉴赏中做个评判者,就不应从利害的角度关心事物的存在,在这方面应抱淡漠的态度。”

照康德的意见,在纯粹美感里,不应渗进任何愿望、任何需要、任何意志活动。审美感是无私心的,纯是静观的,他静观的对象不是那对象里的会引起人们的欲求心或意志活动的内容,而只是它的形象,它的纯粹的形式。所以图案、花边、阿拉伯花纹正是纯粹美的代表物。康德美学把审美和实践生活完全割裂开来,必然从审美对象抽掉一切内容,陷入纯形式主义,把艺术和政治割离开来,反对艺术活动中的党派性。它成为现代最反动的形式主义艺术思想的理论源泉了。